北京市市場監督管理局曝光10大電動自行車領域違法案例
2023年,北京市市場監督管理局持續強化電動自行車及蓄電池質量安全專項治理,嚴厲打擊電動自行車領域違法違規行為,查處一批電動自行車及蓄電池違法違規典型案例,現將部分典型案例予以曝光,進一步深化治理工作的整體效果和社會影響。
一、北京鴻偉欽琪商貿有限公司銷售不符合保障人體健康和人身、財產安全的電動自行車案
2023年5月3日,北京市門頭溝區市場監督管理局執法人員對北京鴻偉欽琪商貿有限公司檢查發現該公司銷售的4輛電動自行車尺寸限值等不符合國家標準要求。經檢驗,依據GB17761-2018《電動自行車安全技術規范》判定產品質量不合格。2023年7月3日,北京市門頭溝區市場監督管理局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產品質量法》第四十九條對該公司銷售不符合保障人體健康和人身、財產安全的電動自行車的違法行為作出罰款12996元,沒收不合格電動自行車4輛的行政處罰。
二、北京明日輝電動自行車店銷售不符合保障人體健康和人身、財產安全的電動自行車案
2023年5月18日,北京市通州區市場監督管理局執法人員對北京明日輝電動自行車店開展抽檢不合格產品現場復核檢查發現,該公司有8輛在售電動自行車與不合格產品屬于同一批次同一型號。2023年6月9日,北京市通州區市場監督管理局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產品質量法》第四十九條對該公司銷售不符合保障人體健康和人身、財產安全的電動自行車的違法行為作出沒收違法所得400元,罰款30590元,沒收不合格電動自行車8輛的行政處罰。
三、北京凱美聚商貿中心銷售不符合保障人體健康和人身、財產安全的電動自行車案
2023年4月26日,北京市海淀區市場監督管理局執法人員對北京凱美聚商貿中心檢查發現4輛不同型號的電動自行車尺寸限值不符合國家標準要求。經檢驗,依據GB17761- 2018《電動自行車安全技術規范》判定產品質量均不合格。2023年6月9日,北京市海淀區市場監督管理局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產品質量法》第四十九條對該公司銷售不符合保障人體健康和人身、財產安全的電動自行車的違法行為作出罰款13840元,沒收不合格電動自行車1輛的行政處罰。
四、北京科睿軒晟商貿有限公司從事經營性改裝電動自行車案
2023年5月10日,北京市懷柔區市場監督管理局執法人員對北京科睿軒晟商貿有限公司現場檢查發現該公司對2輛電動自行車電池倉進行了改裝。執法人員認定該公司改裝電動自行車電池倉的行為違反《北京市非機動車管理條例》第十八條的規定,屬于經營性拼改裝電動自行車的違法行為。2023年7月7日,北京市懷柔區市場監督管理局依據《北京市非機動車管理條例》第三十條對該公司從事經營性改裝電動自行車的違法行為作出罰款30000元的行政處罰。
五、北京晨鳳沌泓商貿中心從事經營性改裝電動自行車案
2023年4月29日,北京市平谷區市場監督管理局執法人員對北京晨鳳沌泓商貿中心檢查發現該公司對2輛電動自行車電源連接線進行了改裝。執法人員認定該公司改裝電動自行車電源連接線的行為違反《北京市非機動車管理條例》第十八條的規定,屬于經營性拼改裝電動自行車的違法行為。2023年7月20日,北京市平谷區市場監督管理局依據《北京市非機動車管理條例》第三十條對該公司從事經營性改裝電動自行車的違法行為作出罰款10000元的行政處罰。
六、北京通闊五金機電經銷部銷售不符合法定要求的產品案
2023年4月23日,北京市西城區市場監督管理局執法人員對北京通闊五金機電經銷部檢查發現該公司銷售的4輛電動自行車存在安全隱患問題,其中3輛電動自行車存在蓄電池連接線與蓄電池正常連接外,車身和隨車配件中存在可以連接其他蓄電池的線束和接口,另外1輛電動自行車存在電池外設托架,給車輛預留了使用大容量電池的空間。上述4輛車經認證機構確認,與強制性產品認證備案信息不符。執法人員認定該公司違反了《強制性產品認證管理規定》第五十條等有關規定。2023年6月16日,北京市西城區市場監督管理局依據《強制性產品認證管理規定》第五十條等規定對該公司作出罰款100000元,沒收不符合法定要求的電動自行車4輛的行政處罰。
七、北京順祥源鋒商貿有限公司銷售不符合保障人體健康和人身、財產安全的電動自行車案
2023年3月3日,北京市房山區市場監督管理局執法人員對北京順祥源鋒商貿有限公司檢查發現2輛電動自行車的鞍座等組件尺寸限值不符合國家標準要求。經檢驗,依據GB17761- 2018《電動自行車安全技術規范》判定產品質量不合格。2023年4月21日,北京市房山區市場監督管理局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產品質量法》第四十九條對該公司銷售不符合保障人體健康和人身、財產安全的電動自行車的違法行為作出罰款4800元,沒收不合格電動自行車2輛的行政處罰。
八、北京新騰商貿有限責任公司從事經營性改裝電動自行車案
2023年4月23日,北京市朝陽區市場監督管理局執法人員對北京新騰商貿有限責任公司現場檢查發現該公司正為顧客改裝電動自行車電池倉,加裝防撞梁,現場查獲非法改裝3輛電動自行車和防撞梁配件。執法人員認定該公司改裝電動自行車電池倉,加裝防撞梁的行為違反《北京市非機動車管理條例》第十八條的規定,屬于經營性拼改裝電動自行車的違法行為。2023年5月29日,北京市朝陽區市場監督管理局依據《北京市非機動車管理條例》第三十條對該公司從事經營性改裝電動自行車的違法行為作出罰款50000元的行政處罰。
九、北京峰車汽車維修中心從事經營性改裝電動自行車案
2023年4月25日,北京市豐臺區市場監督管理局執法人員對北京峰車汽車維修中心檢查發現該公司對2輛電動自行車加裝小腳踏。執法人員認定該公司加裝小腳踏的行為違反《北京市非機動車管理條例》第十八條的規定,屬于經營性拼改裝電動自行車的違法行為。2023年6月16日,北京市豐臺區市場監督管理局依據《北京市非機動車管理條例》第三十條對該公司從事經營性改裝電動自行車的違法行為作出罰款40000元的行政處罰。
十、北京鴻坤天宸商貿有限公司從事經營性改裝電動自行車案
2023年3月9日,北京市西城區市場監督管理局執法人員對北京鴻坤天宸商貿有限公司檢查,現場查獲后置減震、電動車控制器、前置兒童座椅等改裝配件。執法人員認定該公司違反《北京市非機動車管理條例》第十八條的規定,存在經營性拼改裝電動自行車的違法行為。2023年5月9日,北京市西城區市場監督管理局依據《北京市非機動車管理條例》第三十條對該公司從事經營性改裝電動自行車的違法行為作出罰款30000元的行政處罰。
來源:中國品牌與防偽
主管單位:中國反腐敗司法研究中心
主辦單位:企業廉潔合規研究基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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