開學前夕,68名孩子的家長都舒了一口氣——8月28日,雨花區法院執行局申遇友法官團隊召集家長們到法院,逐一發放了某英語培訓機構停業后、拖欠一年之久的學費退費。每個孩子人均退款3萬元左右,至此,某英語培訓機構被執行系列案共計209萬元執行案款全部向家長發放到位!
原來,這68位家長的孩子都在某英語培訓機構學習,2021年,該培訓機構發布一紙告家長書后,就關停了在長沙的所有校區,家長們憤而起訴,要求培訓機構退還未上課程的費用。
培訓機構突然關停,家長們起訴退費
2019年6月,該案中的68名小學生家長,為孩子在某英語培訓機構注冊了不同級別的培訓課程,并對照《學生課程注冊合同》繳納了培訓費。該培訓機構打出的勵志廣告很有誘惑力,盡管學費昂貴,但為了孩子,家長們顧不上心疼,5萬、10萬元的在該培訓機構直接充值。
然而,2021年8月15日,該培訓機構發布了一張“告家長書”,然后關停了所有的校區,改為提供第三方線上平臺完成剩余課時。家長們怒了!他們認為,學校關停了培訓場所,事實上無法繼續履行教學義務,于是紛紛要求解除與該校簽訂的合同、并退還未開課程的培訓費用。雙方發生爭議,于是家長們向法院提起訴訟,要求學校退費。
拍賣房產保障執行,68名家長拿到了退費
案件受理后,雨花區法院立案庭負責人胡暉立即向雨花區教育局調取相關證據,并依法批準了家長們提交的財產保全申請。該案審理期間,雨花區教育局委托某會計師事務所,對被告某英語學校的財務狀況進行專項審計,發現公私賬戶混用,被告陳某某從私人賬戶支付獎金和提成,從公用賬戶為公司法定代表人張某某支付購房款。
案件主審法官吳香玲 ,依據繳費記錄、微信記錄、《學生課程注冊合同》《培訓服務合同細則》、學習進度表、學校工商登記信息、《審計報告》、當事人陳述等證據,認定實事。依法判決:解除原告(學生)與被告(英語學校)簽訂的合同、由被告退還培訓費用。關于應退費的數額,已經學習的部分,原告應支付相應的學費,未學完的部分應由被告折抵費用退給原告。被告陳某某、陳某作為公司股東,在經營期間,將自己的銀行賬戶用于公司的收支,將個人財產與公司財產混同,被告陳某某、陳某對公司債務承擔連帶責任。
判決生效后,2023年3月4日,家長們到雨花法院申請執行。執行法官申遇友帶領團隊成員江唯、劉婧全力以赴!在執行過程中查詢到被執行人陳某某名下有一套房產位于芙蓉路繁華地段,考慮到該案涉及多名申請執行人(大部分為學生家長),執行法官團隊加快了資產處理進度,最終上述房產于2023年8月1日得以拍賣成交,持續跟進、督促完成交割手續,于開學前夕將案款及時進行發放,解諸多家庭燃眉之急。
法官提醒:面對良莠不分、魚龍混雜亂象,家長們務必擦亮雙眼,審慎選擇教育部門備案審批、具有合法資質的培訓機構。一旦發生糾紛,應當依法維護自己的合法權益,第一時間提起訴訟、申請財產保全,裁判生效后,立即申請執行,避免權益落空。
來源:長沙晚報掌上長沙(全媒體記者 鄧艷紅 通訊員 激揚)
主管單位:中國反腐敗司法研究中心
主辦單位:企業廉潔合規研究基地
學術支持:湘潭大學紀檢監察研究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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