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口碑好、業務精
被提升為民企副總
實權在握后
他卻動起了“歪腦筋”
李某2000年入職南京一家知名物業公司,逐漸在業內積累起良好口碑,2010年應聘某民營地產集團物業公司任總監。2013年,該集團收購一家位于外市的上市公司,其下屬信息產業有限公司在外市核心地段有一幢大廈,考慮到李某平時工作表現好、業務精,就委派李某擔任信息產業有限公司常務副總經理,全權負責大廈的經營管理。
成立空殼公司瘋狂斂財
李某上任伊始兢兢業業、任勞任怨。漸漸地,他發現該大廈地段佳、交通便,商業配套完善,裝修檔次高,性價比高,在當地租賃市場備受青睞。實權在握的他不再滿足工資收入,開始動起了“歪腦筋”,以親屬名義成立了A、B兩家公司,實際由其操控。2014年6月的一天,一家房產中介公司聽聞大廈有樓層出租,就趕緊聯系李某。雙方談妥了租賃期限、租金價格等條件后,到了簽合同時,中介公司發現出租方并不是大廈所屬公司,而是A公司,李某明確提出合同必須和A公司簽,否則沒戲。中介公司為了順利承租只能按照李某說的辦,租金也打款到李某指定銀行賬戶。
緊接著,李某以A公司名義和所屬公司簽訂租賃合同,租金自然是打了折扣的,其中的“差價”被截留侵吞。幾年下來,利用同樣的手段,李某非法占有租金收入高達人民幣990余萬元。
此外,李某還在大廈出租中為他人提供優惠和幫助,并以“委托服務”“合作經營”“借款”為名,多次收受好處費370余萬元。
檢察官精準指控犯罪
集團公司發現李某涉嫌犯罪后,隨即報案。民營企業內部人員犯罪,損害民營企業合法利益,案件的處理結果可能會對企業的生產經營產生影響。鑒于案情重大復雜,南京市秦淮區檢察院依法提前介入,第一時間引導公安機關圍繞案件管轄權問題和相關犯罪事實全面收集證據。同時做好追贓挽損工作,依法對李某及其親屬名下多套涉案房產和銀行賬戶予以查封、凍結,最大限度保護企業利益。
“我做的所有事情都是符合法律和公司規定的。我認為自己沒有觸犯法律,也不需要退贓!”案件進入審查起訴階段,李某一直堅稱自己無罪,幾次更換辯護律師也都要求做無罪辯護。
“李某注冊成立兩家公司的行為該如何界定,是合法轉租還是非法牟利?收取承租單位的錢款性質到底是好處費還是正當收入?”為消除心中的疑慮,檢察官立即趕赴外市開展工作。
通過實地走訪相關單位、調取資金流水、梳理賬戶信息、詢問多名證人、調閱企業納稅申報記錄等資料,檢察官發現,李某成立的A、B兩家公司沒有經營場所、沒有雇傭員工、沒有開展任何經營活動,甚至連注冊登記的公司住所都是憑空捏造,完全屬于空殼公司。根據上述調查情況,整合全案所有證據材料,經充分討論研究,檢察官認為李某成立這兩家公司的目的就是為了非法牟利、撈取好處。至此,所有疑問迎刃而解。
秦淮區檢察院以涉嫌職務侵占罪、非國家工作人員受賄罪對李某依法提起公訴。2023年3月6日,秦淮區法院以職務侵占罪、非國家工作人員受賄罪數罪并罰,一審判處被告人李某有期徒刑十年六個月,并處罰金一百五十萬元,犯罪所得也被依法追繳。
助力企業完善經營管理
筑牢防火墻
“辦案不是目的,預防才是關鍵。我們從辦案中發現,該集團在經營管理中的漏洞仍然存在,如果不‘亡羊補牢’,類似李某的案件可能還會發生。”檢察官表示。
在走訪集團公司及其下屬公司時,檢察官仔細調閱合同審批、財務管理、審計監察等多環節規章制度,結合李某案相關證據材料,對集團在下屬公司重點崗位監管制約、重要合同審批備案、經營風險防控化解等方面存在的問題隱患和薄弱環節進行全面梳理,就發現的風險漏洞向集團公司制發檢察建議,幫助企業堵漏建制,杜絕類似情況再次發生。
檢察官走進企業,開展法治宣傳
與此同時,為加強民營企業內部監管問題溯源治理,檢察官走訪調研轄區內30余家企業,開展法治宣講活動,發放宣傳手冊,提出關于企業經營相關意見和建議百余條。在活動現場,檢察官以鮮活生動的案例,提醒企業職工以案為鑒、以案明紀,提高合規守法意識和拒腐防變能力。
“李某案的發生為我們企業發展敲響了警鐘,檢察官在維護我們權益方面做了大量細致周到的工作,對此表示衷心的感謝。我們將盡快完善風險管理、健全工作機制,以期更好地參與市場經濟建設。”該集團公司負責人說。
來源:江蘇檢察在線
主管單位:中國反腐敗司法研究中心
主辦單位:企業廉潔合規研究基地
學術支持:湘潭大學紀檢監察研究院
技術支持:湖南紅網新媒科技發展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