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經中共宿州市埇橋區委批準,宿州市埇橋區紀委監委對宿州埇橋城投集團(控股)有限公司原副總經理、安徽城發實業有限公司原總經理霍軍嚴重違紀違法問題進行了立案審查調查。
經查——
霍軍身為黨員領導干部,喪失理想信念,背離初心使命,對黨不忠誠、不老實,處心積慮對抗組織審查;
無視中央八項規定精神,違規收受管理服務對象禮品;
擅權妄為,違規異地調換安置房、處置國有財產;
違規私存公款獲取利息、簽批假發票報銷工程款、未實施分散采購購置辦公用品;
靠企吃企,侵吞公款;
利用職務便利,為他人在項目承攬等事項謀取利益并非法收受巨額財物;
濫用職權,徇私違規處置征遷項目殘值,造成國有財產重大損失。
霍軍嚴重違反黨的政治紀律、中央八項規定精神、廉潔紀律、工作紀律,構成嚴重職務違法并涉嫌貪污、受賄、國有公司人員濫用職權犯罪,且在黨的十八大后不收斂、不收手,性質嚴重,影響惡劣,應予嚴肅處理。
根據《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中華人民共和國監察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公職人員政務處分法》等有關規定,經宿州市埇橋區紀委常委會會議研究并報埇橋區委批準,決定給予霍軍開除黨籍處分;由宿州市埇橋區監委給予其開除公職處分;收繳其違紀違法所得;將其涉嫌犯罪問題移送檢察機關依法審查起訴,所涉財物一并移送。
來源:清廉宿州
主管單位:中國反腐敗司法研究中心
主辦單位:企業廉潔合規研究基地
學術支持:湘潭大學紀檢監察研究院
技術支持:湖南紅網新媒科技發展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