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紀委國家監委網站訊 為進一步推動農村集體“三資”管理突出問題專項整治走深走實,強化警示震懾,推進以案促改,現將遼寧省近期查處的6起農村集體“三資”管理突出問題典型案例通報如下。
1.遼陽市遼陽縣首山鎮孔姓臺社區原黨支部書記曹軍違規挪用、侵占集體資金問題。2013年至2022年期間,曹軍利用職務上的便利,挪用集體資金8730萬元,侵占集體資金8280萬元。曹軍還存在其他違紀違法問題。2024年5月,曹軍被開除黨籍,涉嫌犯罪問題被移送檢察機關依法審查起訴。
2.丹東東港市椅圈鎮夏家村黨總支書記、村委會主任于巧年違規套取村集體資金問題。2022年1月至2023年9月,于巧年通過虛構夏家村道路維修和渠道清淤工程,虛增老村部拆除工程款的方式,開具虛假發票,套取夏家村集體資金共計9萬余元,用于解決村委會靈活用工費、交通費等支出。于巧年還存在其他違紀問題。2024年6月,于巧年受到黨內嚴重警告處分。
3.撫順市清原滿族自治縣敖家堡鄉于家堡村原村監會主任高延濤、后組原組長高忠生在農村集體采伐跡地處置過程中違規違紀問題。2024年3月,高延濤在敖家堡鄉于家堡村后組集體采伐跡地處置過程中,干擾村支部議事程序,此后與高忠生串通,以每人300元標準向部分后組村民發放采伐跡地承包費分紅共計13500元,并制作虛假招標書予以公告,欲達到以低價承包該采伐跡地目的。經村民舉報、縣紀委介入調查后,其低價承包目的未能實現。2024年5月,高延濤、高忠生分別受到黨內嚴重警告處分,并責令二人辭職。
4.鐵嶺市昌圖縣付家鎮唐家圍子村原黨支部書記、村委會主任馬萬友違規發包村集體土地林地和村文書劉海霞低價承包村集體林地問題。2005年和2016年,馬萬友未經村“兩委”會和村民代表會議同意,將村集體20畝土地及林地低價發包。2016年2月,劉海霞未經村“兩委”會和村民代表會議同意,私自定價,以其兒子名義低價承包村集體7畝林地。以上共造成村集體發包收入減少8萬余元。馬萬友和劉海霞還存在其他違紀問題。2024年5月,馬萬友受到黨內嚴重警告處分,劉海霞受到黨內警告處分。
5.營口市老邊區柳樹鎮東崗子村黨支部書記、村委會主任孫福鑫對集體資產監管不力問題。2019年至2021年期間,孫福鑫對屬于村集體的榨油坊管理不力,導致榨油坊價值約50萬元原材料全部損失、葵花油部分損失。孫福鑫還存在其他違紀問題。2024年5月,孫福鑫受到黨內嚴重警告處分。
6.朝陽市北票市東官營鎮土洞子村黨支部書記、村委會主任高向春違規處置村集體資產問題。2021年11月,高向春在未召開村民代表會議的情況下,擅自決定將土洞子村集體經營的小巴溝農業園區中的6棟大棚承包給他人。承包到期后,2022年11月,高向春在未召開村民代表會議的情況下,私自承包上述6棟大棚。高向春還存在其他違紀問題。2024年4月,高向春受到黨內嚴重警告處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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