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13日,江蘇吳中醫藥發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為*ST蘇吳)發布公告稱,收到中國證監會出具的《行政處罰事先告知書》,公司因連續多年造假,擬被處以1000萬元罰款,同時觸及上市規則中重大違法強制退市情形,后續將根據最終作出的行政處罰決定,依規實施退市。
根據《行政處罰事先告知書》認定的事實,*ST蘇吳被認定2020年至2023年年度報告存在虛假記載和重大遺漏。2020年至2023年期間,公司通過開展無商業實質的貿易業務,分別虛增營業收入4.95億元、4.69億元、4.31億元和3.77億元,占當期披露營業收入的26.46%、26.39%、21.26%和16.82%;分別虛增利潤總額1458.27萬元、2027.12萬元、1992.42萬元、2121.94萬元,占當期利潤總額的2.89%、51.65%、26.42%和29.81%。
同時,公司未如實披露實際控制人,2018年至2023年年度報告存在虛假記載。2018年2月,*ST蘇吳控股股東蘇州吳中投資控股有限公司發生股權變更,變更后,錢群山實際支配*ST蘇吳行為,成為*ST蘇吳實際控制人。*ST 蘇吳2018年至2023年年度報告披露錢群英為實際控制人,存在虛假記載。
此外,*ST蘇吳通過支付無商業實質的貿易業務采購款等形式向關聯方提供資金,形成關聯方非經營性占用資金,但未在2020年至2023年年度報告中披露關聯方非經營性資金占用,2020年至2023年年度報告存在重大遺漏。截至2020年末至2023年末,*ST蘇吳關聯方非經營性資金占用余額分別為1.27億元、13.93億元、15.43億元和16.93億元,占當期披露的凈資產的6.88%、74.2%、84.6%和96.09%。
綜上所述,中國證監會決定對*ST蘇吳責令改正,給予警告,并處以1000萬元罰款;對公司時任董事長錢群山給予警告,并處以1500萬元罰款,其中作為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罰款500萬元,作為實際控制人罰款1000萬元;對時任董事錢群英給予警告,并處以200萬元罰款;對時任董事、審計委員會委員陳頤給予警告,并處以150萬元罰款;對時任財務總監孫曦、公司時任貿易業務板塊子公司總經理駱嘯給予警告,分別處以100萬元罰款。
*ST蘇吳的財務造假事實,觸及重大違法強制退市情形。根據上交所《股票上市規則》相關規定,*ST蘇吳股票將自7月14日起被疊加實施退市風險警示。
來源:江蘇吳中醫藥發展股份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