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東一公司被曝調取員工微信數據
律師:屬于侵犯職工隱私權行為
■事件回顧
“倡導廣大員工自覺保守公司秘密……相關部門可以在必要的情況下調取微信、電話、手機攝像頭等數據。”據媒體報道,近日,一份山東潔晶集團股份有限公司倡導職工在工作中謹言慎行的文件截圖在網上流傳,引發網友關注。
日前,山東潔晶集團股份公司相關負責人回應:“文件屬實,這個文件的目的是為了加強員工的保密意識,但是由于在文件擬稿還有審核的時候把關不嚴,這個表述非常不恰當。我們發現這個事情之后,第一時間就把文件撤回,同時對相關人員進行了批評教育。這件事情確實是我們做錯了,我們感謝新聞媒體的監督,以后一定要加強員工的法律學習,避免這種事情再次發生。”
無獨有偶,今年3月,一家醫療科技公司以“找內奸”為由,要求查看員工手機,原因是有人泄露了公司的組織架構和人員信息。員工林女士拒絕配合,公司于是認定林女士就是“內奸”,強行將其辭退。
■網友聲音
對于公司擅自調取員工微信等行為,有網友指出,這已經超越用人單位的正常管理權限,是赤裸裸地侵犯勞動者的個人信息權、隱私權與人格尊嚴,甚至涉及侵犯第三人隱私。
在不少網友看來,企業之所以動不動就調取、查看員工的個人手機信息,一個主要原因或許是揮之不去的強權思維。“企業管理者與員工應該是平等的,但他們仗著自己有管理權,就覺得高人一等。由此一來,員工的個人信息權、隱私權、人格尊嚴就不算什么事了。”
還有網友指出,手機聊天關聯著公民憲法賦予的通信自由和通信秘密的權利,除因國家安全或者追查刑事犯罪的需要,由公安機關或者檢察機關依照法律規定的程序對通信進行檢查外,其他任何組織或個人都沒有這個權利。
■法律解讀
河南澤槿律師事務所律師付建認為,公司對職工的工作進行監督管理本無可厚非,但“相關部門可以在必要的情況下調取微信、電話、手機攝像頭等數據”的通知,是屬于侵犯職工隱私權的行為,這種通知是無效的。
付建律師表示,根據《民法典》規定,自然人享有隱私權,任何組織或者個人不得以刺探、侵擾、泄露、公開等方式侵害他人的隱私權。除法律另有規定或者權利人明確同意外,任何組織和個人不得實施竊聽他人私密活動、處理他人私密信息等行為。
付建律師分析稱,公民的個人信息可能會應用到多種場景,從保護個人權益以及維護社會公共利益角度出發,應當在事先充分告知的前提下,并取得個人同意后,公司方可調取職工的個人信息數據。調取職工微信、電話和手機攝像頭可能涉及到個人的敏感信息,一旦泄露或者非法使用,容易導致自然人的人格尊嚴受到侵害或者人身、財產安全受到危害。
付建律師提醒廣大職工,即使是公檢法和律師依照法律規定調查相關證據,也需要滿足法定程序,注意保護公民隱私權。
來源:勞動報
主管單位:中國反腐敗司法研究中心
主辦單位:企業廉潔合規研究基地
學術支持:湘潭大學紀檢監察研究院
技術支持:湖南紅網新媒科技發展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