內蒙古銀行公告稱,該行將于9月底召開臨時股東大會,審議關于內蒙古銀行與霍林郭勒蒙銀村鎮銀行簽訂吸收合并協議等一系列議案。
在此之前,根據各地銀保監局批復,年內已有4家村鎮銀行獲批因吸收合并而解散,并改建為合并方的分支機構。
事實上,盡管村鎮銀行業務規模并不大,但從數量上已是國內最多的一類銀行,總數超1600家。當一部分村鎮銀行發展陷入泥淖,由主發起行通過收購、“村改支”,使其適時退出市場有其合理性。
原銀保監會辦公廳今年4月下發《關于銀行業保險業做好2023年全面推進鄉村振興重點工作的通知》明確,要加快農村信用社改革化險,推動村鎮銀行結構性重組。
計劃吸收合并
天眼查信息顯示,霍林郭勒蒙銀村鎮銀行成立于2011年,注冊資本2億元,其中內蒙古銀行作為發起行,持有該行51%股權。
根據官網,內蒙古銀行將于9月26日召開臨時股東大會,審議關于收購霍林郭勒蒙銀村鎮銀行新設分支機構的實施方案、關于與霍林郭勒蒙銀村鎮銀行簽訂吸收合并協議等多項議案。
這意味著,霍林郭勒蒙銀村鎮銀行即將行至終點。在股東大會審議通過并經當地監管部門批準后,該行將因被內蒙古銀行吸收合并而解散。
其中,前者全部業務、財產、債權債務以及其他各項權利義務等均由內蒙古銀行依法承繼,并改建為內蒙古銀行的分支機構。
據了解,內蒙古銀行前身是呼和浩特市商業銀行。2009年,內蒙古自治區政府出資入股成為第一大股東,正式更名為內蒙古銀行。目前,內蒙古自治區財政廳及內蒙古財信投資集團合計持有該行37.5%股權,為第一大股東。
截至去年末,內蒙古銀行資產規模近1500億元,全行持牌機構143家,覆蓋自治區8個盟市和區外黑龍江哈爾濱市,主發起設立村鎮銀行31家,其中控股6家,參股25家。
年報顯示,該行指導主發起村鎮銀行堅持服務“三農三牧”,持續加大對“三農三牧”支持力度,引導村鎮銀行金融資源要素向鄉村振興領域集中。
截至去年末,該行31家控股參股村鎮銀行農戶和小微企業貸款余額近300億元,占總貸款額的85.5%,其中小微型企業貸款余額222億元,戶數1.78萬戶,農戶貸款余額106億元,戶數6.03萬戶。
“村改支”成趨勢
實際上,通過主發起行吸收合并已成為村鎮銀行改革重組的重要路徑,而村鎮銀行被發起行吸收合并后改建為下屬支行,也成為自上而下多部門鼓勵支持的方式之一。
原銀保監會辦公廳曾在2021年年初發布《關于進一步推動村鎮銀行化解風險改革重組有關事項的通知》明確,對于部分風險程度高、處置難度較大的高風險村鎮銀行,在不影響當地金融服務的前提下,如主發起行在當地設有分支機構,屬地監管部門可探索允許其將所發起的高風險村鎮銀行改建為分支機構。
據不完全統計,今年以來,已有4家村鎮銀行因被主發起行吸收合并而解散,與去年相當。其中:
2023年1月,黑龍江銀保監局批復同意哈爾濱銀行收購延壽融興村鎮銀行和巴彥融興村鎮銀行,并改建為哈爾濱銀行的分支機構;
2023年4月,遼寧銀保監局批復同意千山金泉村鎮銀行因合并而解散,其全部業務、財產、債權債務以及其他各項權利義務由鞍山銀行承繼,并同意設立鞍山銀行金泉支行;
2023年4月,云南銀保監局同意昭通昭陽富滇村鎮銀行因被富滇銀行吸收合并而解散,前者全部業務、財產、債權債務以及其他各項權利義務等均由富滇銀行承繼,并同意設立富滇銀行昭通鳳凰支行等7家支行。
此外,山西堯都農商行于7月中旬召開年度股東大會,審議關于吸收合并旗下堯都惠都村鎮銀行、太原信都村鎮銀行等相關議案,但目前未披露進展。
同時,主發起行增持旗下村鎮銀行股份,在業內也屢見不鮮。據不完全統計,今年7月以來,合計近10家村鎮銀行得到主發起行增持,增持后持股比例普遍在50%~100%之間。
多管齊下化解村行風險
原銀保監會數據顯示,截至2023年6月末,全國村鎮銀行數量已達1642家,占全國銀行業金融機構總數的36%左右。
而根據央行金融機構評級結果,村鎮銀行同時也是風險較高的金融機構之一。截至2022年年末,其高風險機構數量為118家,同比增加15家,數量占全部高風險機構的31.4%。
因此,對于數量龐大的村鎮銀行來說,如何處理其相關風險問題已迫在眉睫。
2021年初,原銀保監會曾發布《關于進一步推動村鎮銀行化解風險改革重組有關事項的通知》明確,進一步壓實主發起行的風險處置牽頭責任,也宣布了推動村鎮銀行風險化解工作開始加速推進。
今年監管導向更加明確。有關“推動村鎮銀行結構性重組”的表述連續出現在中央一號文件、原銀保監會年度工作會議等重要文件、場合中。
目前,化解村鎮銀行風險的方式多種多樣,主要包括主發起行向村鎮銀行補充資本、主發起行增持、吸收合并旗下村鎮銀行、引進合格戰略投資者開展收購等。
其中,通過主發起行吸收合并設立支行的方式,被認為能夠有效降低主發起行化解村鎮銀行風險的成本;有助于區域資源優化整合,促進村鎮銀行提升經營和風控能力,立足主業服務縣域經濟。
但同時,作為吸收方的主發起行,在業務規模增大的同時,也需要完善內部治理,理順股權結構,提升服務區域經濟的能力。
更為關鍵的是,無論采用哪種方式,村鎮銀行都應堅持服務“三農”、服務小微企業的定位。
來源:券商中國
主管單位:中國反腐敗司法研究中心
主辦單位:企業廉潔合規研究基地
學術支持:湘潭大學紀檢監察研究院
技術支持:湖南紅網新媒科技發展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