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名廳官在省委黨校一邊學習黨的二十大精神,一邊在宿舍喝酒喝死人
根據4月27日中央紀委國家監委的公開通報,2022年12月11日20時至23時許,在青海省舉辦黨政主要領導干部學習貫徹黨的二十大精神培訓班期間,時任青海省委委員、省政府黨組成員、秘書長師存武,組織時任省委委員、省農業農村廳黨組書記、廳長李青川,省委委員、省文化和旅游廳黨組書記、廳長王學文,省委委員、海北藏族自治州委書記多杰,省國有資產監督管理委員會黨委書記、主任洪濤,省交通控股集團有限公司黨委書記、董事長陶永利,在省委黨校學員宿舍聚餐飲酒,師存武利用職權要求省政府機關食堂為其提供并安排公務車輛運送菜肴,李青川提供8瓶白酒,當晚6人共飲用7瓶白酒。次日,師存武因醉酒缺席省有關會議,一名干部在學員宿舍被發現死亡。
通過指出,師存武等人身為重要崗位“一把手”,在黨的二十大剛剛勝利閉幕,青海省委全面學習宣傳貫徹黨的二十大精神、舉辦學習培訓班期間,帶頭違反中央八項規定精神違規聚餐飲酒,造成嚴重后果和惡劣影響,是罔顧中央三令五申頂風違紀的典型。經黨中央批準,決定給予師存武開除黨籍、開除公職處分,給予李青川留黨察看二年、政務撤職處分,給予王學文撤銷黨內職務、政務撤職處分。青海省委決定給予洪濤、陶永利留黨察看一年、政務撤職處分,并對相關責任單位和人員進行嚴肅問責。
中央紀委國家監委指出,上述在學習貫徹黨的二十大精神培訓班期間違規吃喝問題嚴重違反中央八項規定精神,是頂風違紀的典型案件,廣大黨員干部要從中深刻汲取教訓,嚴守紀法紅線,以堅強黨性保證黨的作風建設。各級黨組織要切實落實全面從嚴治黨政治責任,深刻認識中央八項規定精神是長期有效的鐵規矩、硬杠杠,享樂奢靡之風禁而未絕,最易敗壞風氣、傷害民心。
此前云南劍川縣干部5天培訓4天喝酒聚餐24名干部被處理
清風云南:2023年2月7日至11日,在大理州領導干部專題研討班學習培訓期間,劍川縣派出的11名參訓人員違反中央八項規定及其細則精神,違反紀律規定,聚餐飲酒,接受吃請等行為造成不良影響。2月6日,參訓人員陸續到校報到,劍川縣參訓的部分學員,報到后就迫不及待“奔赴”酒局。
“在路上的時候,我們縣委辦的主任張燮舉給我打電話。然后到學校報到以后,(我們)到學校旁邊的一個酒店,去吃飯了,也喝了酒?!眲Υh政協黨組書記主席張茂興說。
劍川縣參訓學員并沒有意識到違規聚餐飲酒的嚴重性,隨后經常邀約。張燮舉、張茂興、李玉根等9名領導干部在未請假或報備的情況下就到校外飯店和商人張某某聚餐。酒足飯飽后,他們“意猶未盡”。“吃完晚飯后,我們來到茶室,想著醒酒點茶,但是喝著喝著大家又到了一個酒吧,又喝了點小酒。”劍川縣羊岑鄉黨委書記張振基說。
2月8日,劍川縣9名參訓學員經商人禾某某邀約再次違規聚餐飲酒。當晚,部分學員在大量飲酒后失德失態,在培訓學員中造成不良影響。張振基說:“連續喝了幾天發生了嘔吐的情況,造成宿舍床單、枕套、地板大面積污染,造成極其不好的影響?!?br />
2月17日,經省委同意,省紀委省監委以事立案、提級辦理,依規依紀審查調查相關問題,嚴肅追究相關責任人責任。對劍川縣委副書記、縣長張韜黨24名違規違紀參與聚餐飲酒參訓學員、公職人員進行處理。
黨校是中國共產黨對黨員和黨員干部進行培訓、教育的學校。中國反腐敗司法研究中心企業廉潔合規監測評估平臺為民網梳理發現,在上述嚴重違紀事件中,涉事人員有青海省的4為省委委員,有5位各級黨組、黨委書記;有云南劍川縣的政協主席、縣長、鄉鎮黨委書記、局黨組書記。這些人都是黨的領導干部,竟然在圣神的黨校學習期間豪飲狂歡,簡直是毫無組織紀律觀可言。特別是青海的那伙人,敢在集中學習黨的二十大精神期間喝酒鬧出人命官司,可謂是作風建設中的奇恥大辱,甚至已經不是作風建設的問題了。
因此,為民網認為,各級紀委應當對有關工作來個回頭看,看看還有哪些人在作風建設的路上我行我素、滿不在乎、肆意妄為,查查還有哪些人在作風建設的路上敷衍塞責、損公肥私、為難群眾、破壞營商環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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