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13日,浙江衢州發布《關于優化政策舉措促進房地產市場平穩健康發展的通知》。
觀點新媒體獲悉,《通知》主要提及五個方面共14條措施,包括促進住房消費;優化住房供應;提升營商環境;加大金融支持;加大保障力度。
其中,促進住房消費方面,《通知》提出:
1.滿足住房交易需求。全面放開原行政性住房限制政策。按照《關于進一步促進市區房地產市場平穩健康發展的通知》(衢房發辦〔2021〕3號)、《關于促進市區房地產業良性循環和健康發展的通知》(衢房發辦〔2022〕2號)文件要求,于2021年8月7日至2022年3月31日期間,在市區范圍內購買并網簽備案144平方米及以上新建商品住宅受5年交易限制的,自本通知下發之日起不再執行限售限制政策。本條款不含土拍公告約定限售的住宅。
2.給予購房補助。2023年11月20日至2024年6月30日期間,對購買市區2021年起首次領取預售證項目新建商品住宅并網簽備案的個人,限定前1000套,依網簽時間先后順序給予購房補助,先到先得、定期公布、達限即止。
購買90平方米以下(含90平方米)按已繳納契稅80%的額度給予補助;購買90-144平方米(不含144平方米)按已繳納契稅64%的額度給予補助;購買144平方米以上(含144平方米)按已繳納契稅50%的額度給予補助。單套補助最高不超過3萬元,不超過實際繳納契稅的地方留存部分。具體操作細則由市住建局、市財政局、市稅務局另行制定。
3.降低購房稅收負擔。落實換購住房個人所得稅優惠政策,自2022年10月1日至2025年12月31日,對出售自有住房并在現住房出售后1年內在市場上重新購買住房的納稅人,對其出售現住房已繳納的個人所得稅予以退稅優惠。
4.優化推行房票政策。積極推動本市各征遷項目實行房票安置,并根據市場情況,在現有房票政策基礎上,優化房票政策,建立相應的房票使用項目庫。
此外,優化住房供應方面,《通知》指出:
1.商品住宅地塊不限價出讓。市區新出讓商品住宅地塊取消限房價相關約定(政策性用房地塊除外),待預售時通過價格會商機制確定住宅銷售價格。
2.試點優質地塊現售。市區試點開展優質商品住宅地塊現房銷售。
3.具備條件地塊明確學區。對市區周邊已有學校的或有新建學校計劃的住宅地塊,屬地政府根據《浙江省教育廳關于進一步規范義務教育階段公辦學校學區劃分調整和招生入學工作的意見》(浙教基〔2018〕19號)文件精神盡快明確學區范圍,資規部門可據此在出讓公告里予以注明學區。
4.提升住宅居住品質。滿足人民群眾對住宅品質提升需求,加快形成提升住宅建筑品質的相關要求,進一步提升住宅品質,營造更加舒適的居住環境。
來源:風財訊深度
主管單位:中國反腐敗司法研究中心
主辦單位:企業廉潔合規研究基地
學術支持:湘潭大學紀檢監察研究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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