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于優化民營經濟和小微企業融資擔保服務有關事項的通知
(常政金辦〔2024〕1號)
各區縣市金融辦、各政府性融資擔保公司:
為貫徹落實黨的二十大和中央金融工作會議精神,以及國務院、省、市有關文件要求,堅持“兩個毫不動搖”,引導融資擔保機構樹立“一視同仁”理念,創造公平融資環境,持續優化民營經濟和小微企業融資擔保服務,助力打造一流營商環境,現就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深化政府性融資擔保體系建設,落實政府性融資擔保機構績效評價機制,堅持保本微利原則,強化支農支小正向激勵。
二、加大對符合條件的科創、涉農、小微和受疫情影響企業的融資增信支持力度,落實盡職免責機制、融資再擔保代償補償機制和降費補助機制。
三、創造公平融資環境,在擔保授信中不得設置不合理條件,不得對民營企業、中小企業設置歧視性要求,積極培育民營企業“首保戶”。
四、鼓勵政府性融資擔保機構在保本微利的前提下,逐步降低平均擔保費率。對單戶擔保金額500萬元及以下的小微企業和“三農”主體收取的擔保費率原則上不超過1%,對單戶擔保金額500萬元以上的小微企業和“三農”主體收取的擔保費率原則上不超過1.5%。針對市場監管部門推送的“個轉企”企業名單,提供優質融資擔保服務并予以擔保費率優惠(首次申請貸款擔保且符合擔保準入條件的轉型企業在同等條件下給予擔保費率50%優惠)。不得以保證金、承諾費、咨詢費、顧問費、注冊費、資料費等名義收取不合理費用,避免加重企業負擔。
五、加強常德金融超市平臺建設,推動信息系統共建共享,實現“政府+擔保+銀行+企業”一站式服務模式,更好地實現純線上化業務辦理。改進授信審批和風險管理模型,優化企業融資流程,提升小微企業、個體工商戶、涉農主體等金融服務可得性和質量。創新創優金融產品,升級“銀擔”合作,推動“見擔即貸”落地,降低融資成本,提升企業獲得感。
六、各政府性融資擔保機構要嚴格審核有銀行貸款記錄的小微企業和“三農”主體的擔保申請,防止銀行業金融機構將應由自身承擔的貸款風險轉由融資擔保機構承擔,避免占用有限的擔保資源、增加小微企業和“三農”主體綜合融資成本。
七、各政府性融資擔保機構要充分發揮信用中介作用,針對民營、小微企業和“三農”主體的信用狀況和個性化融資需求,提供融資規劃、貸款申請、擔保手續等方面的專業輔導,并加強經驗總結和案例宣傳,不斷增強融資服務能力,提高民營、小微企業和“三農”主體融資便利度。
八、實施差異化監管措施,營造良好發展環境。根據融資擔保公司年度分類監管評級結果,采取差異化監管措施。對A、B類公司減少現場檢查頻次,盡可能做到“無事不擾”;對C、D、E類公司根據監管要求,相應采取增加檢查次數、限期整改、監管約談、停止開展新增業務等監管措施,防止出現重大業務風險等。適當提高對擔保代償損失的監管容忍度,完善支農支小擔保貸款監管政策。
九、樹立誠實守信意識,建設清廉金融文化。推進社會信用體系建設,強化守信激勵和失信懲戒,嚴厲打擊逃廢債行為。切實加強融資擔保行業從業人員職業道德規范和行為準則等,建立良好的清廉文化,維護行業良好信譽,促進行業健康發展。
本通知自印發之日起施行,2024年1月2日印發。
來源:常德市人民政府金融工作辦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