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相關消息,為了防范和化解地方政府債務風險:天津、內蒙、遼寧、吉林、黑龍江、廣西、重慶、貴州、云南、甘肅、青海、寧夏,12個債務較高省份除供水、供暖、供電等基本民生工程外,省部級或市一級2024年不得出現新開工項目。
根據財聯社及多家媒體的報道,近日,一份《重點省份分類加強政府投資項目管理辦法(試行)》的政策文件,引起多方關注。
這份文件要求,我國12個重點省份,包括天津、內蒙古在內,要嚴控新建政府投資項目。包括交通、市政、產業園區、各類樓堂館所和棚戶區改造。而學校、醫院、燃氣、供水等民生設施除外。也就是說,這12個省份從今天開始,除非國家特批,地方上不能再上馬高速、地鐵、輕軌等項目。
這份文件還進一步要求,按照基建項目的投資完成率,清理現存項目:
其中項目總投資完成率低于50%的,原則上將緩建或停建,高于50%但存在重大問題的,同樣不得續建。
根據財聯社統計,政策文件的效果立竿見影。
以重慶為例,截至1月29日,其政府官網上已經有16條工程招標終止公告,數量遠超往年。
為何基建項目被大面積叫停?
一方面,現在很多地方,債務壓力大。
像上面提到的12個省份,都是地方債務杠桿率較高的省份。文件要求,等到地方債務風險降低至中低水平后,由發改部門報送高層,再調整相關政策。
但更值得關注的是,甚至連上海這樣的債務率不高、且財政資金充沛的地區,都要求放緩基建。
根據國發院的研究,2011年及以前,中國每新增一單位基建,平均增加0.5個單位的GDP,經濟效益較好。但2012年以后,新增基建的GDP拉動作用,顯著下降。2013年至2014年間,基建的邊際拉動降至0.13個單位GDP,2015年和2016年幾乎為0。
基建對經濟的促進作用已經不大了,那為什么此后,我們又搞了這么多年呢?
宏觀上,國家要靠基建促進就業。
一個基建項目支出,動輒就是幾十億、上百億,能帶來一大批相關就業。在經濟不好的時候,國家通常都會上馬一批重大項目。
根據2023年6月,國家審計署的發布的《2022年審計報告》,全國有49個地區通過承諾兜底回購、國有企業墊資建設等方式,違規新增隱性債務415億元。
也就是說,某個基建項目領域,原本不允許政府出資建設、增加債務負擔。
另外有5個地區,將50億元違規投向景觀工程、商業性項目等禁止類領域;有47個地區,違規挪用專項債158億元;這涉及到基建資金的違規使用。
上述這些基建違規問題,雖然不能說是普遍存在。但審計署一查,就是幾十個地區曝光,也不能說是“個別現象”了。
來源:國資國企視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