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13日,由中國政法大學刑事司法學院、中國政法大學刑事辯護創新發展研究中心、中國政法大學企業合規檢察研究基地主辦的“中國政法大學商事犯罪刑事辯護高級培訓班”來到開班第二天。來自全國各地的刑辯驕子們經過第一天的學習,領略了中國政法大學刑事司法學院院長劉艷紅教授和刑事司法實務專家的精彩授課(開班第一日:中國政法大學商事犯罪刑事辯護高級培訓班燃動法大?。愿语枬M的精神面貌投入到第二天火熱的課程學習中,包括羅翔教授授課、刑事司法實務專家授課、走私犯罪刑事辯護微沙龍、商業賄賂犯罪刑事辯護微沙龍、商事犯罪案件辦理實務論壇等五個環節。讓我們一起感受在法大刑辯班的超燃一日!
一羅翔教授授課:《法定犯的理論與辯護——以經濟犯罪為切入》
中國政法大學刑事司法學院刑法學研究所所長羅翔教授以《法定犯的理論與辯護——以經濟犯罪為切入》為主題授課,用一貫幽默生動的語言風格將自己參與的刑事案件、經歷的日常生活中的法律趣事向學員娓娓道來,從法定犯的理論根基出發體系性聯結刑法與前置法的關系,在金句頻出、高級感滿滿的授課中引導學員深度思考法定犯案件在形式違法和實質違法上的出罪可能性。羅翔教授強調要以做學術研究的態度來辦理刑事案件,保持常學常新、追根問底的學術精神,以此形成刑事案件的辯護思路,并在心中始終保持對公平和正義的堅守和追求。
羅翔教授對學員們說,法律工作者應當一直行走于對公正“雖不能至,心向往之”的不懈追求之路上,保持對法的敬仰與對正義的信念,刑事辯護人更要擔當起“辦理的不是案件,而是犯罪嫌疑人的一生”的使命感、責任感。在接下來的刑辯課程中,中國政法大學刑事司法學院將繼續為各位律師學員帶來精彩授課,致力于推動建設懂法理、明事理、講情理的高質量刑事辯護人才隊伍。
二刑事司法實務專家授課:《經濟犯罪、財產犯罪若干實務問題》
刑辯班邀請刑事司法實務專家以“經濟犯罪、財產犯罪若干實務問題”為主題在下午授課。
第一,何為刑事司法解釋?實務界經常出現的錯誤是將司法解釋和規范性文件混為一談。司法解釋的形式分為“解釋”“規定”“規則”“批復”和“決定”五種。司法解釋具有法律效力,與規范性文件、指導性案例明顯不同,更遑論法律適用答復、復函;此外,司法解釋可以而且應當作為裁判依據,而規范性文件、指導性案例等通常只是在裁判理由部分引述。第二,為什么在刑事審判領域經常出現聯合刑事司法解釋?這是因為最高人民法院與最高人民檢察院共同制定司法解釋,應當按照法律規定和雙方協商一致的意見辦理。新近十余年來,“兩高”形成了制發聯合刑法司法解釋的慣例,僅有個別司法解釋采取單獨制發的形式;而且,對于此前系最高人民法院一家單獨制發的不少司法解釋,也通過“廢舊立新”實現聯合解釋。第三,如何把握立法精神?以“扒竊”為例,“與身體有接觸”更符合語義也更為符合立法精神。不過,把握立法精神并不排斥與時俱進。辯護人應當在堅持罪刑法定的原則下反向思考,判斷行為能不能構成犯罪。第四,如何對待法條?首先,堅守罪刑法定原則;其次,防范法條虛無主義。第五,如何實現法理情統一?辯護人應當盡責履職,不要動不動認罪認罰,辯護時要考慮老百姓、法律職業共同體都能接受的法理?!按蟮乐梁啞?,與最大多數人的理念一致,就能為更多人接受。第六,如何確保邏輯體系周全?這不僅要做到法條邏輯自洽,還要注重部門法的平衡,尤其是刑事程序法與實體法的差異、刑法與民法的差異。第七,如何將復雜的問題簡單化?其本質是透過現象看本質,例如污染環境罪的共同犯罪認定規則。第八,如何融合刑法功能與刑法謙抑?例如,入戶盜竊、攜帶兇器盜竊、扒竊是否不問數額、情節一律入罪,是否適用刑法第十三條“但書”規定,以及寬嚴相濟政策在個罪中具體如何適用等。針對盜竊虛擬財產行為的定性,從歷史、比較、司法的視角探討,盜竊虛擬財產原則上宜定性為非法獲取計算機信息系統數據罪等危害計算機信息系統安全犯罪。
三走私犯罪刑事辯護微沙龍
本次刑事辯護微沙龍由第四組進行精彩匯報,助教老師中國政法大學刑事司法學院夏偉副教授擔任主持,三位律師學員上臺分享走私犯罪案件辦理經驗。
北京市盈科(深圳)律師事務所高級合伙人易凡學員匯報了一起“家族式”鉆石走私案件,提出包稅型走私案件中貨主主從犯身份的認定問題,在充分了解案情的基礎上多次與辦案人員溝通法律意見并及時提交相應書面申請,最終獲得認罪認罰實報實銷、一人不起訴、一人緩刑、一人法定最低刑的結果,引出辯護人在刑事辯護中應當具有自我認知和自我定位,既要堅持無罪辯護又要及時轉變策略選擇協商性認罪認罰,強調辯護人在辦理刑事案件時需要有所堅持有所妥協,將被告人利益最大化。
北京大成(深圳)律師事務所王標學員以毒品案件中被告人主觀明知的認定做主題匯報,指出《走私案件意見》與《毒品案件意見》存在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因“受蒙騙而對走私對象發生認識錯誤”情形下如何認定的適用嫌隙,認為客觀歸罪在走私毒品犯罪案件中可能導致對行為人畸重量刑,給辯護人帶來出罪難的辯護困局,拋出實務中存在的認定行為人主觀上明知的推定規則是否允許反證的辯護焦點。
福建聚華律師事務所主任蔡雨安學員以走私珍貴動物制品為主題,為大家分享了一起走私境外象牙入境的案例,詳述案件行為人存在的立功情節和犯罪認定問題,形成“出售人未到案無法認定行為人購買象牙”“未保留行為人配偶應有份額財產”的辯護思路,最終將一審判“無期徒刑,并處沒收個人財產”逆轉為二審改判“有期徒刑十五年、剝奪政治權利三年,并處沒收個人全部財產”,實現了辯護目的和辯護效果。
四商業賄賂犯罪刑事辯護微沙龍
第六組學員為大家帶來“商業賄賂犯罪刑事辯護微沙龍”,由助教老師中國政法大學刑事司法學院徐永偉老師和第六組組長、北京中聞律師事務所合伙人方勇學員主持,五位律師學員分享其辦理商業賄賂犯罪案件的經驗。
北京盈科律師事務所安太星學員分享了他對《刑法修正案(十二)》加大對行賄犯罪打擊力度的一些思考和想法,他對于職務犯罪有豐富的辦案經驗,他的分享,既有對職務犯罪相關規定的扎實掌握,語言表達上亦不乏風趣幽默。
廣東國智律師事務所律師孫寧學員以偵查階段商業賄賂案件辯護為主題,提出了“以退為進”“外部抓取”“壓力轉移”的思路,主張與辦案機關進行非對抗式協商辯護,并在秘密偵查階段如何獲取其他外圍有利信息,進而得到良好的辯護效果。
廣東卓建(龍崗)律師事務所律師高級合伙人龐瑾魯學員以受害公司的視角為切入點,從“控方概念的重新界定”“充分了解受害公司需求”“和受害公司不同階段的協商需求”三個方面分析了如何展開商事犯罪的協商式辯護。
國浩(南昌)律師事務所合伙人張代平學員首先表明了自己對刑事辯護的熱愛與信心,繼而從《刑法修正案(十二)》對非法經營同類營業的修改為基礎,指出金融機構人員受賄與非法經營同類營業之間存在一定的關聯,應當根據是否有職權的對價、非法利益與經營獲利是否存在直接對應關系、經營范圍是否相同等識別要點予以界分。
安徽華冶律師事務所刑事研究中心主任王熙城學員將有效辯護類比為一項工程,為了保證工程質量,應當做好“施工圖”,從解讀背景入手,再試探火力、望聞問切,然后確定進攻方案,并在其中“大膽質疑、小心求證”“權衡利弊、抓大放小”“用好政策、打好組合拳”,最后通過換位思考、以打促和,從而確保三效果相統一。五中國政法大學商事犯罪案件辦理實務論壇
晚間舉行商事犯罪案件辦理實務論壇,本次論壇由中國政法大學刑事司法學院副院長王志遠教授主持,三位發言嘉賓和三位與談學員共同分享了其辦理實務案件的寶貴經驗。
在發言環節,中國政法大學刑事司法學院羅翔教授以刑法內部原則間存在的張力和悖論為切入,論述了解釋立場在刑事辯護中的重要影響。他以非法經營同類營業罪與職務侵占罪,貪污罪與盜竊罪等幾組罪名關系切入,強調在刑事案件中應避免以罪刑均衡取代罪刑法定立場。同時,在罪刑均衡內部,當面臨客觀均衡與主觀均衡、追求全面打擊和避免過度打擊等立場的矛盾時,也要堅持刑法的謙抑性,選擇正確的辯護與解釋立場。羅翔教授指出,不能僅把法律作為簡單的邏輯運算,將刑法適用當作任意搭建的樂高積木,法律應為脆弱的人性提供休息之地,刑法的過度運用必須得到限制。
北京市順義區人民法院刑事審判庭宋素娟庭長從非法集資罪的審計報告適用和非法吸收資金行為性質的認定,非法經營罪中非法出版物的理解,強迫交易罪中情節嚴重的認定,逃避追繳欠稅罪是否欠稅的實質審查,侵犯商業秘密罪中商業秘密的審查認定,保險詐騙罪中涉企合規整改的審查,合同詐騙罪與合同欺詐、民事違約行為的區別,貸款詐騙罪與騙取貸款罪的區別,職務侵占罪中公司高管自我交易、關聯交易的行為定性九個角度出發,結合典型商事犯罪罪名的立法修改和裁判案例,對相關罪名的司法適用和證據規則予以分享。
北京市人民檢察院檢察委員會原專職委員王新環老師首先介紹典型的商刑交叉案例,分析非法吸收公眾存款罪的司法適用。緊接著以平臺高收低賣、利用租金貸、依房養老房貸等新型黑灰產業模式,探討平臺參與的三角詐騙規制模式。最后結合個人辦案經驗,主張商事詐騙犯罪應采取“有錢還錢,沒錢坐牢”的治理模式,刑法設罪應為權衡沖突利益后不得已的舉措,司法適用過程應撥開重重迷霧,抓牢行為定性的主線,保持刑法的謙抑性。
在與談環節,三名律師學員根據自身的商事犯罪辯護經驗,分享交流了大量心得體會。
全國律協刑委會委員,法學博士,北京德恒律師事務所高級合伙人程曉璐學員學員結合自己團隊多年來辦理的商事犯罪案件辯護經驗出發,結合兩天的學習感悟,總結出辦好這類案件的五大關鍵能力:第一,深入了解涉案相關商業模式的洞察能力。第二,具備跨專業跨學科融會貫通的運用能力。第三,加強法律秩序統一性原理的把握能力。第四,提升有關類案刑民行體系性檢索的研究能力。第五,要具有勇于反思、挑戰權威的思辨能力。最后,她指出商事領域相關法律環境的復雜性,如同變幻莫測的海洋,律師必須像勇敢的航海家,要不斷學習才能識別風浪,要與時俱進才能駕馭潮流,要追求卓越才能保持領先。
廣東連越律師事務所律師高級合伙人張經中學員在聆聽了羅翔教授、宋素娟庭長、王新環老師精彩發言后,結合執業15年以來辦理的多起商事犯罪、職務犯罪案件辯護經驗,分享了商事犯罪辯護三點心得。第一,抱有“熱情”。對刑事辯護要有熱情,在辦理案件中找到激情。律師認真努力辯護后,面對人民法院不予采納辯護意見時,不要被打倒,要越挫越勇,要堅持。要有“法治天下”的夢想,也要有“鐵肩擔道義”的斗志。第二,不斷學習。商事犯罪中行業特點特別明顯,要充分了解行業商業模式,要對不同行業和領域深入學習,研究行業特點和規則,了解行話。先了解社會,才能了解正義。如果僅懂法律,不懂行業,做不好商事犯罪辯護。第三,善于“借力”。商事犯罪案件中會存在很多專業報告,如價格、損失評估、鑒定意見、財務審計、商業秘密鑒定報告等等,這些專業報告對案件定罪量刑起到非常重要作用。要善于尋求專業人士意見,對這些專業報告進行甄別,提出專家意見。
北京市盈科(海淀區)律師事務所刑事部主任于靖民學員借助典型案例深度反思罪刑法定和罪刑均衡之間的博弈關系,提出可以用裁判結果、量刑結論的不自洽來反推論證過程的不真實性和不可接受性,大膽假設小心求證任何證明無罪、罪輕的事實的辯護模式,具體闡述了對于司法解釋規定和司法運行實踐中常見的推定非法占有目的的論證方法,可以通過客觀事實推翻主觀推定實現實體反證出罪。商事犯罪案件刑事辯護更要抓住法益侵害的實質出罪邏輯,堅持出罪辯護中刑法最后保障性,使得刑事辯護的邏輯更加完善、更有信服力,形成完整的辯護閉環。
“匯超一流刑辯教學資源、育新時代刑辯領軍英才”,中國政法大學商事犯罪刑事辯護高級培訓班第二日課程持續火熱,在未來的三天時間里,中國政法大學刑事司法學院將繼續以雄厚的師資力量和用心細致的管理服務,為律師學員打造刑辯學習和交流平臺,敬請期待我們4月14日的重磅課程!
來源:薊門一體化刑事法講壇
主管單位:中國反腐敗司法研究中心
主辦單位:企業廉潔合規研究基地
學術支持:湘潭大學紀檢監察研究院
技術支持:湖南紅網新媒科技發展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