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2日,證監會披露2025年1號行政處罰決定書,因在國美通訊2020年非公開發行股票項目保薦項目、紫鑫藥業2014年非公開發行股票項目保薦項目中未勤勉盡責,東吳證券及投行相關責任人合計被罰沒1506.44萬元。
處罰決定書顯示,國美通訊非公開發行股票項目方面,東吳證券為國美通訊2020年非公開發行股票提供保薦承銷服務,出具的發行保薦書等文件存在虛假記載。經證監會另案查明,國美通訊2020年通過虛構手機、彩電等貿易業務虛增營業收入5.78億元,占當年營業收入的61.53%。國美通訊2020年非公開發行股票相關文件引用了上述虛假數據,占當期營業收入的86.21%。
東吳證券為國美通訊2020年非公開發行股票提供保薦(主承銷)服務,保薦業務收入94.34萬元(不含增值稅),承銷業務收入471.70萬元(不含增值稅)。東吳證券在執業過程中未勤勉盡責,出具的《發行保薦書》《非公開發行股票發行過程與認購對象合規性的報告》等文件存在虛假記載。
此外,東吳證券在國美通訊2020年非公開發行股票保薦承銷過程中未勤勉盡責。其一,未對貿易業務內控流程審慎核查。2020年,國美通訊開展的虛假手機、彩電等貿易業務的合同審批流程由財務部門發起,與生產加工業務的合同審批流程不同。東吳證券在盡職調查中,僅核查了生產加工業務的內控流程,未了解貿易業務的授權與審批、業務規程與操作程序、崗位權限與職責分工等內控流程,未核查貿易業務合同的審批是否符合國美通訊有關內部訂立合同的權限規定,未關注審批流程的異常情況。
其二,走訪流于形式。國美通訊虛假貿易業務的供應商和客戶分別有誠晟實業發展有限公司和溫州坤盈科技有限公司,兩家公司隸屬同一集團。東吳證券對兩家公司進行了走訪,并獲取了國美通訊審計機構的函證結果。對于兩家公司訪談對象與函證收件人存在交叉相同的情況,東吳證券未予關注,走訪流于形式。國美通訊2020年通過與上述兩家公司的虛假貿易業務實現收入1.51億元、產生成本2.39億元,分別占2020年營業收入、營業成本的16.10%、25.87%。
紫鑫藥業非公開發行股票項目方面,東吳證券為紫鑫藥業2014年非公開發行股票提供保薦服務,出具的保薦書等文件存在虛假記載。經證監會另案查明,2013年至2021年,紫鑫藥業通過虛假采購的方式虛增在地林下參存貨,相關采購款實際被紫鑫藥業實際控制人郭某生占用,紫鑫藥業披露的2013年至2021年年度報告存在虛假記載、重大遺漏。紫鑫藥業2014年非公開發行股票相關文件引用了上述年度部分虛假數據。
東吳證券為紫鑫藥業2014年非公開發行股票提供保薦服務,持續督導期至2017年12月31日,保薦業務收入為206.80萬元(不含增值稅)。東吳證券在保薦執業過程中未勤勉盡責,出具的《發行保薦書》《持續督導保薦工作總結報告書》等文件存在虛假記載。
東吳證券還在紫鑫藥業2014年非公開發行股票保薦(含持續督導)過程中未勤勉盡責,包括未對在地林下參重大采購合同進行審慎核查、未對發行對象履行認購義務能力審慎核查、持續督導期間未對在地林下參采購事項審慎核查。
根據當事人違法事實、性質、情節與社會危害程度,證監會決定:對東吳證券股份有限公司責令改正,給予警告,針對國美通訊項目,沒收保薦業務收入94.34萬元,并處以100萬元罰款,沒收承銷業務違法所得471.70元,并處以50萬元罰款;針對紫鑫藥業項目,沒收保薦業務收入206.80萬元,并處以413.60萬元罰款。
相關負責人的處罰方面,對張琦給予警告,并對保薦執業行為和承銷執業行為分別處以50萬元、20萬元罰款;對王新給予警告,并對保薦執業行為和承銷執業行為分別處以50萬元、20萬元罰款;對蔣序全給予警告,并處以20萬元罰款;對李佳佳給予警告,并處以10萬元罰款。
公開資料顯示,東吳證券股份有限公司東吳證券前身為蘇州證券,成立于1993年,于2011年12月在上海證券交易所掛牌上市,主營業務為財富管理業務、投資銀行業務、投資與交易業務、資產管理業務。
2024年前三季度,東吳證券凈利增速放緩,公司實現營收84.37億元,同比增長4.98%;歸母凈利潤為18.32億元,同比增長4.93%。2023年同期,該公司歸母凈利潤為17.46億元,同比增長41.28%。
其中,投行業務手續費凈收入僅為5.13億元,同比大幅下降43.45%。對于投行業務收入下滑的問題,東吳證券解釋稱,主要是由于資本市場股權融資節奏階段性放緩所致。
來源:中國證券監督管理委員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