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信用中國網站披露,中移建設有限公司合肥分公司因違反了《安全生產法》規定,被長豐縣應急管理局罰款人民幣31萬元。其行政處罰決定書文號為﹝長﹞安監管罰字﹝2023﹞第﹝14-05﹞號。
處罰信息顯示,未嚴格落實安全生產主體責任,中移建設有限公司合肥分公司建設的長豐縣老合水路下塘(新城大道-迎鳳橋)段光纜入地遷改項目施工中發生一起物體打擊事故造成1人死亡。作為建設單位存在對分包單位的安全生產工作缺乏有效的統一協調、管理未及時發現電桿一側吊線松脫等安全隱患;未嚴格審查施工單位落實安全制度對勞務單位高處作業人員未經專門的安全技術培訓、未取得高處作業操作證問題失察對事故發生負有責任導致生產安全事故。
其行為違反了《安全生產法》第四十九條、《安徽省建設工程安全生產管理辦法》第九條的規定。依據《安全生產法》第一百一十四條第(一)項的規定,長豐縣應急管理局給予中移建設有限公司合肥分公司人民幣31萬元的行政罰款。
據公開資料顯示,中移建設有限公司合肥分公司,成立于2021年,位于安徽省合肥市,是一家以施工總承包;專業分包;勞務分包;建設項目通信、信號、電力的勘察、設計及監理等為主的企業。
來源:中國質量新聞(記者:高玉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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