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愛馬仕(上海)貿易有限公司北京第一分公司被北京市朝陽區市場監督管理局罰款30.51萬元,并沒收違法所得約5.73萬元及非法財物。
根據北京市市場監管局官網發布的公告顯示,5月31日愛馬仕一款售價約1萬七千元的進口男式針織衫,因質量問題被北京市朝陽區市場監督管理局實施行政處罰。暴利的背后,產品質量該如何保障?
根據北京市市場監督管理局發布的“京朝市監處罰〔2023〕509號”文件:愛馬仕(上海)貿易有限公司北京第一分公司被檢測出進口五千元的男裝售價一萬七千元,違反了《中華人民共和國產品質量法》第三十九條,即銷售者銷售產品,不得摻雜、摻假,不得以假充真、以次充好,不得以不合格產品冒充合格產品。
經查,愛馬仕(上海)貿易有限公司北京第一分公司被檢測的男式針織衫為2022年6月24日由愛馬仕(上海)貿易有限公司負責在浦東機場進關,共進口6件。進關后送至愛馬仕(上海)貿易有限公司北京第一分公司,進貨均價5220.51元每件,銷售價格16950元每件,已售出5件,備樣留存1件,庫存0件。每件進口關稅均價為261.03元,每件利潤為11670.86元。貨值金額共計101700元,違法所得58354.3元。
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產品質量法》第五十條,該公司被處以罰款305100元,并沒收違法所得57342.3元,此外,沒收非法財物。上述處罰決定日期為2023年5月29日。
值得注意的是,此次行政處罰并非愛馬仕(上海)貿易有限公司北京第一分公司的首例,此前在2022年2月23日,該公司也曾因違反《中華人民共和國產品質量法》第三十九條被處罰。當時,朝陽區市場監督管理局對其處以罰款40萬元,沒收違法所得6.1萬余元及非法財物。
北京數字經濟與數字治理法治研究會副秘書長黃尹旭表示,近些年,我們國家在優化營商環境的同時,也在積極要求企業履行自身法律責任和義務。
黃尹旭說:“我們國家對于國外品牌和國內品牌,都一視同仁,不能說國外品牌就可以不遵守國內法律。近些年來無論是對國外的品牌,還是國內的品牌,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產品質量法》和《中華人民共和國消費者權益保護法》等,都有一些處罰,體現出我們國家在優化營商環境的同時,也會要求身邊的企業盡到對消費者、對產品的法律責任和法律義務。”
針對本次的行政處罰力度,黃尹旭還做了進一步提示:“對于愛馬仕這種在國際上具有知名度的奢侈品牌,應該在整個市場上起到以身作則的作用。根據相關法律要求提供合格、質優的產品,這是法律賦予它的基本要求,應該遵守相關義務。第五十條有罰款和違法所得的表述,如果屢罰屢犯,屢教不改,情節嚴重的可以吊銷營業執照,構成犯罪的,甚至還要追究刑事責任。”
此外,記者還注意到網上有不少關于進貨價5000元,售賣價翻了三倍不止的討論。這種定價合理嗎?對此,中國法學會消費者權益保護法研究會副秘書長陳音江給出了解答:“《中華人民共和國價格法》規定,極少數的商品和服務,采用的是政府指導價,絕大多數的商品和服務都是實行市場自主定價。也就是說,經營者可以根據自己生產經營的成本和市場的供求關系制定價格的標準。沒有強調價格高的質量就一定高,從法律上來講不一定是這樣。對于消費者,價錢越高,對質量的期待也就越高,從消費者的感受來看,我覺得是沒有問題的。”
消費者為追求品質,投入大價錢買奢侈品本身沒錯,但買到手的卻是質量堪憂的產品,到頭來還是品牌方寒了消費者的心。陳音江表示,商品進入市場流通,合格的質量是最基本的條件。
陳音江介紹:“如果產品質量相當于1,做好產品質量的1之后,再去做其他的品牌效應,后面添加0,才能夠是100分。如果連產品質量的1都做不好,其他的都無從談起。不管價格高還是價格低,所有的商品進入流通,都必須具備質量合格的條件。如果達不到標準,肯定要依法承擔相應的后果,而且消費者對這樣的品牌會大跌眼鏡。”
如果確有消費者遇到品牌方存在欺詐行為的,該如何保障自身權益?陳音江說:“如果經營者故意銷售不合格的產品,或者拿不合格的產品來冒充合格的產品,存在欺詐行為的,消費者可以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消費者權益保護法》要求經營者價格三倍的賠償,如果賠償金額不足500元,就按500元計算。”
來源:央廣網(總臺中國之聲記者江曉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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