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進一步加強醫療保障醫保基金監管,根據邵陽市巡察辦工作安排,2023年3月邵陽市醫療保障局聯合邵陽市衛健委對全市96家定點協議民營醫院管理不規范問題開展提級整改專項活動,2023年5月對全市民營醫院進行交叉檢查,重點檢查民營醫院是否存在“假病人、假病情、假票據”、違反醫療服務價格政策收取費用、將不屬于醫保基金支付范圍費用納入醫保結算、分解住院、過度醫療、不落實醫保定點醫療機構管理要求、虛假住院、內部管理不規范等行為,嚴肅依法依規查處了一批欺詐騙取醫保基金案例,現將7家民營醫院違規案例予以曝光,旨通過以案示警,強化民營醫院加強內部管理,高效規范使用醫保基金。
一、新寧縣崀山醫院騙取醫保基金案
經查,新寧縣崀山醫院2021年1月至2022年12月期間,通過重復收費、分解收費、超標準收費、內部管理不規范、進銷存不符等方式騙取醫保基金48641.70元。新寧縣醫療保障局依據《醫療保障基金使用監督管理條例》第三十八條、三十九條的規定,追回違規醫保基金48641.70元,處2倍行政處罰款97283.40元;約談單位主要負責人,并處罰款30000元。
二、城步健民醫院違規騙取醫保基金案
經查,城步健民醫院2021年1月至2022年12月期間存在:超標準收費、重復收費、分解收費、病例違規、藥品進銷存不符的行為,合計違規金額70070.44元,危害了醫療保障基金安全。城步苗族自治縣醫療保障局依據《醫療保障基金使用監督管理條例》第三十八條的規定,追回違規基金68413.39元,處1倍行政罰款 68413.39元。
三、武岡市現代腦科醫院違規騙取醫保基金案
經查,武岡市現代腦科醫院2021年1月至2022年12月期間,存在超標準收費、重復收費等違規使用醫保基金行為,涉及醫保基金50558.85 元。武岡市醫療保障局依據《醫療保障基金使用監督管理條例》第三十八條的規定,追回違規金額50558.85元,處1.5 倍行政罰款 75838.27 元。
四、洞口祥和醫院違規騙取醫保基金案
經查,洞口祥和醫院在2021年1月至2022年12月期間,通過將不屬于醫保支付范圍納入醫保結算、超標準收費和重復收費等方式造成醫保基金損失80094.74元。洞口縣醫療保障局將依據《醫療保障基金使用監督管理條例》第三十八條的規定,追回違規金額80094.74元,并處1倍行政罰款80094.74元。
五、新邵德雅醫院違規騙取醫保基金案
經查,新邵德雅醫院2021年1月至2022年12月期間,通過超標準收費、虛記床位費、護理費、診查費等方式違規收取醫保基金32625.55元。新邵縣醫療保障局依據《醫療保障基金使用監督管理條例》第三十八條、第四十條的規定,追回違規金額32625.55元,處1.5倍的處罰34340.85元。
六、邵東冬華醫院違規騙取醫保基金案
經查,邵東冬華醫院2021年1月至2022年12月期間,存在違反醫療服務價格政策超標準收費、重復收費,內部管理不規范等問題,違規使用醫保基金27180.6元。邵東市醫療保障局依據《醫療保障基金使用監督管理條例》第三十八條第(三)項,違規行為予以行業通報;追回違規醫保基金27180.60元,并針對違反醫療服務價格政策問題所產生的違規醫保基金處于1倍行政罰款25939.6元。
七、綏寧仁和醫院違規騙取醫保基金案
經查,綏寧仁和醫院2021年1月至2022年12月期間違反醫療服務價格政策收取費用0.648萬元(床旁葡萄儀檢測超標準收費0.648萬元)。綏寧縣醫療保障局依據《醫療保障基金使用監督管理條例》第三十八條 的規定,于2023年6月28追回違規金額6480元,處1倍行政罰款6480元。
來源:邵陽市醫療保障局
主管單位:中國反腐敗司法研究中心
主辦單位:企業廉潔合規研究基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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