餐館促銷有“套路” 立案查處!
“滿100送100……”商家的促銷廣告暗藏損害消費者合法權益的陷阱。近日,同安區市場監管部門立案查處一起商家不公示價格條件、誘騙消費者交易的價格欺詐案件。
前不久,黎先生在同安區龍西一里看到,某餐館在門口拉了橫幅,上面的廣告宣稱“凡進店消費滿100送100,滿200送200,滿300送300,沒有套路”。當天,他在該餐館消費600多元。“我以為只需實付300多元,買單時卻發現要按原價支付。”黎先生認為,商家存在欺騙消費者的行為,向市場監管部門投訴。
執法人員調查發現,該餐館實際上不是在結賬時直接抵扣,而是將贈送的金額充值到會員卡中,再次消費時抵扣。而根據店內張貼的“本店提示”,顧客再次消費時,卡內金額也只能部分抵扣,即“消費滿100元只能抵扣20元、滿200元抵扣40元……”以黎先生的遭遇為例,首次消費的600多元分文未省,所謂“贈送”到其會員卡內的600多元,需再消費3000多元才能抵扣用完。
“經查實,該餐館宣傳的‘買送’活動未標示贈送條件和使用限制,對消費者造成誤導,涉嫌欺詐。”執法人員責令該餐館立即停止違法行為,并對其立案查處。
來源:廈門日報 (記者 陳泥 通訊員 呂子峰 蔣小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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