隱患曝光臺|這家消防技術服務機構不具備從業條件被停止執業并處罰款12.3萬元!
近日,上海余安消防工程安裝有限公司因存在不具備從業條件從事消防技術服務活動的違法行為被停止執業并處罰款12.3萬元!
近期,嘉定區消防救援支隊監督執法人員在對轄區一家社會單位開展檢查期間,同步開展消防技術服務質量檢查。通過上海市消防技術服務管理系統“掃一掃”功能,發現單位的消防設施維護保養項目信息公示欄系維保機構ps軟件偽造而成,且維保機構未按照法規要求項目信息錄入系統。
通過系統進一步查詢,顯示該機構辦公場所設置在嘉定區,建筑面積僅70平方米,注冊消防工程師2人,消防設施操作員2人,涉嫌不具備從業條件開展從業活動。
支隊監督員掌握此線索后,赴該機構辦公場所現場核查從業條件情況,經查發現:機構沒有按要求配備從業設備,取得消防設施操作員國家職業資格證書的人員也不足6人,未建立健全質量管理體系,且該機構與社會單位已簽訂維保合同,在不具備從業條件的情況下已開始從事消防技術服務活動。嘉定區消防救援支隊遂對該機構及機構負責人進行立案調查。
該機構對其違法行為供認不諱,其行為分別違反了《社會消防技術服務管理規定》第二十九條《消防法》第六十九條之規定,嘉定區消防救援支隊依法責令上海余安消防工程安裝有限公司停止執業并處以8.5萬元罰款,對機構負責人處以3.8萬元罰款。
《上海市建筑消防設施管理規定》
《上海市建筑消防設施管理規定》(上海市人民政府令第59號)第二十條消防技術服務機構接受委托開展建筑消防設施維護保養、檢測的,應當在與委托方簽訂合同后5個工作日內,將消防技術服務項目基本信息錄入本市消防技術服務管理系統。
《社會消防技術服務管理規定》
《社會消防技術服務管理規定》(應急管理部令第7號)第二章 第五條從事消防設施維護保養檢測的消防技術服務機構,應當具備下列條件:
(一)取得企業法人資格;
(二)工作場所建筑面積不少于200平方米;
(三)消防技術服務基礎設備和消防設施維護保養檢測設備配備符合有關規定要求;
(四)注冊消防工程師不少于2人,其中一級注冊消防工程師不少于1人;
(五)取得消防設施操作員國家職業資格證書的人員不少于6人,其中中級技能等級以上的不少于2人;
(六)健全的質量管理體系。
消防法
《中華人民共和國消防法》第六十九條消防設施維護保養檢測、消防安全評估等消防技術服務機構,不具備從業條件從事消防技術服務活動或者出具虛假文件的,由消防救援機構責令改正,處五萬元以上十萬元以下罰款,并對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處一萬元以上五萬元以下罰款;不按照國家標準、行業標準開展消防技術服務活動的,責令改正,處五萬元以下罰款,并對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它直接責任人員處一萬元以下罰款;有違法所得的,并處沒收違法所得;給他人造成損失的,依法承擔賠償責任;情節嚴重的,依法責令停止執業或者吊銷相應資格;造成重大損失的,由相關部門吊銷營業執照,并對有關責任人員采取終身市場禁入措施。
前款規定的機構出具失實文件,給他人造成損失的,依法承擔賠償責任;造成重大損失的,由消防救援機構依法責令停止執業或者吊銷相應資格,由相關部門吊銷營業執照,并對有關責任人員采取終身市場禁入措施。
《社會消防技術服務管理規定》
《社會消防技術服務管理規定》第二十九條消防技術服務機構不具備從業條件從事社會消防技術服務活動或者出具虛假文件、失實文件的,或者不按照國家標準、行業標準開展社會消防技術服務活動的,由消防救援機構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消防法》第六十九條的有關規定處罰。
消防技術服務機構要主動對照《社會消防技術服務管理規定》(應急管理部令第7號)、《社會消防技術服務機構質量管理要求》(DB31/T 1380-2022,以下簡稱《標準》)、《建筑消防設施的維護管理》(GB 25201-2010)、《建筑消防設施檢測評定技術規程》(DB31/T 1134-2019)、《單位消防安全評估標準》(XF/T 3005-2020)、《消防技術服務機構從業條件》對本機構從業條件、質量管理體系建設情況開展全面自查,進一步規范執業行為,全力提升消防設施維保檢測評估執業效能。
來源:上海消防-網易號
主管單位:中國反腐敗司法研究中心
主辦單位:企業廉潔合規研究基地
學術支持:湘潭大學紀檢監察研究院
技術支持:湖南紅網新媒科技發展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