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國家金融監管總局網站公布一則處罰信息顯示,外貿金租因融資租賃業務項目盡職調查不到位等違規事實,被金融監管總局北京監管局處以罰款100萬元。同時,外貿金租部分違規事實責任人被警告。
北京監管局公布詳細處罰信息顯示,外貿金租主要違法違規事實包括:融資租賃業務項目盡職調查不到位;資金用途監管不嚴格,部分項目資金流向不符合監管要求或被挪用。
針對外貿金租上述違法違規事實,北京監管局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銀行業監督管理法》第四十六條、第四十八條,責令外貿金租改正,給予合計100萬元罰款的行政處罰;同時,給予張松警告的行政處罰。
來源:中國網財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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