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A股退市第一股*ST凱樂再次收到上交所的處罰。
處罰決定顯示,因虛構專網通信業務、2016至2020年報存虛假記載,*ST凱樂累計虛增營業收入512.25億元,虛增營業成本443.52億元,虛增利潤總額59.36億元。因此,*ST凱樂數十位時任董事、獨董等被上交所予以監管警示,其時任董事長等相關責任人予以公開譴責及通報批評。
對此,河南澤槿律師事務所主任付建對《華夏時報》記者表示,財務造假可能通過虛假記載的財務報表等手段誤導投資者,使其對公司的真實財務狀況和經營情況產生錯誤的認識,從而導致投資決策的失誤;其次可能導致市場信息不對稱,擾亂市場秩序,影響市場的公平、公正和透明性;最后,財務造假一旦被揭露,將對公司的聲譽造成嚴重損害,可能導致投資者的信任喪失,進而影響公司的業務發展和融資能力。
值得注意的是,因公司股票連續20個交易日的每日收盤價低于人民幣1元,*ST凱樂已于今年2月15日正式摘牌。
對此,專精特新企業高質量發展促進工程副主任袁帥在接受《華夏時報》記者采訪時表示,公司退市后收到監管警示函或紀律處罰處分決定是比較常見的情況。這通常是監管機構對公司違規行為的一種懲罰措施,旨在保護投資者利益和維護市場秩序。
就相關問題,本報記者致函*ST凱樂,但截至發稿未收到回復。
退市后再被罰
據悉,2016年至2020年,*ST凱樂與隋田力合作開展“專網通信”業務,合作期間,公司僅在2016年存在少量專網通信業務。其他專網通信業務均為虛假,僅是按照合同約定偽造采購入庫、生產入庫、銷售出庫等單據,但實際沒有與虛假專網通信業務匹配的生產及物流,以此虛增收入、利潤。
在這5年間,*ST凱樂累計虛增營業收入512.25億元,虛增營業成本443.52億元,虛增利潤總額59.36億元。
基于*ST凱樂前述行為,2022年12月2日就收到中國證券監督管理委員會《行政處罰和市場禁入事先告知書》(處罰字〔2022〕171號),告知書顯示,如根據正式行政處罰決定書結論,公司觸及退市情形,公司股票將被終止上市。
而后,*ST凱樂股價一路下滑,公司股票連續20個交易日的每日收盤價均低于人民幣1元,觸及上交所終止上市情形,2月15日公司正式摘牌。
值得注意的是,退市后,9月4日,*ST凱樂數十位董事、獨董被上交所予以監管警示,其時任董事長等相關責任人予以公開譴責及通報批評。
上交所指出,時任董事長朱弟雄對公司的生產經營擁有實際控制權,決策、組織實施財務造假,授意、指揮公司開展虛假業務,手段特別惡劣,情節特別嚴重, 是公司信息披露違法行為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時任財務總監劉蓮春負責公司專網通信業務的財務,參與公司專網通信業務造假,以財務總監身份在 2016 年至 2019 年年度報告上簽字,是公司信息披露違法行為其他直接責任人員;時任副總經理、董事段和平負責公司專網通信業務的生產,參與公司專網通信業務造假,以副總經理、董事身份分別在2016年至2020年年度報告上 簽字,是公司信息披露違法行為其他直接責任人員。
公司時任副董事長兼總經理朱俊霖,時任副總經理、董事兼董事會秘書韓平,時任總經理、董事、副董事長馬圣竣,時任董事鄒祖學、楊克華作為時任董事會成員,對任期內2016年至2020年定期報告存在虛假記載也負有責任。
同時,時任董事長朱弟雄,時任董事長、總經理朱俊霖作為公司主要負責人和信息披露第一責任人、經營管理主要負責人,時任董事會秘書韓平作為公司信息披露事務的具體負責人,時任財務總監張健作為公司財務事項的具體負責人,未勤勉盡責,對第二項、第三項違規行為負有責任。
因此,上交所對*ST凱樂及時任董事長朱弟雄,時任財務總監劉蓮春,時任副總經理、董事段和平予以公開譴責,并公開認定朱弟雄終身不適合擔任上市公司董事、監事、高級管理人員,對時任董事長、副董事長兼總經理朱俊霖,時任副總經理、董事兼董事會秘書韓平,時任副總經理、財務總監張健,時任總經理、董事、副董事長馬圣竣,時任董事鄒祖學、楊克華予以通報批評。
此外,上交所對公司時任董事陳杰、劉俊明、 王政、黃忠兵、王紀肖、張擁軍、周新林、楊宏林、許平,時任獨立董事趙曼、阮煜明、羅飛、尹光志、鄒雪城、孫海琳、毛傳金、張奮勤、胡振紅、胡偉、王平予以監管警示。
值得注意的是,截至2022年9月30日,*ST凱樂股東人數6.9942萬人。
嚴厲打擊上市公司財務造假
證監會數據顯示,2022年證監會辦理信息披露違法案件203件,其中,涉及財務造假94件,占比46%。
“上市公司財務造假的原因可能是為了獲取更高的融資,或為了維持股價穩定,或是為了滿足業績預期和市場預期,也或是為了滿足公司高管和股東的期望和要求。此外,還可能存在其他原因,例如管理層的不當行為、內部控制的缺陷、外部監管的不足等。”盤古智庫高級研究員江瀚此前接受本報記者采訪時表示。
談及危害,袁帥指出,財務造假可能誤導投資者對公司真實狀況的判斷,導致投資決策出現錯誤。財務造假可能破壞市場的公平競爭環境,使得那些遵守規則的企業處于不公平的競爭地位。財務造假還可能對整個金融系統產生連鎖反應,引發市場信心危機,影響金融穩定。
因此監管嚴厲打擊財務造假。2月,中辦、國辦印發的《關于進一步加強財會監督工作的意見》提出,從嚴從重查處影響惡劣的財務舞弊、會計造假案件,強化對相關責任人的追責問責。加強對國有企業、上市公司、金融企業等的財務、會計行為的監督,嚴肅查處財務數據造假、出具“陰陽報告”、內部監督失效等突出問題。
3月,財務部發布的《2022年中國財政政策執行情況報告》提出,嚴厲打擊企業財務造假和中介機構出具虛假報告等違法違規行為。
對此,有業內人士表示,全面注冊制本身就是強化主體責任,在全面注冊制背景下,財務造假將面臨更為嚴重的法律后果。一經發現財務造假,會實施更加嚴格的處罰。
來源:華夏時報(記者齊萌 張智 )
主管單位:中國反腐敗司法研究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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