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國家金融監督管理總局湖北監管局披露,漢口銀行及一支行被開出兩張罰單,金額共計365萬元。同時該行工作人員也受到了嚴重處罰,其中包括時任董事長陳新民、時任董秘丁銳被警告,時任行長助理兼水果湖支行行長徐欣被終身禁業。
根據鄂金監罰決字〔2023〕17號處罰決定書,被處罰當事人存在未嚴格按異地客戶授信審查要求審批業務;貸款五級分類不準確;多次條線檢查均未能及時發現潛在風險;內部審計未反映重大風險責任問題;員工行為排查未按規定覆蓋全員;未按規定報送案件(風險)信息。
國家金融監督管理總局湖北監管局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銀行業監督管理法》第二十一條、第四十六條、第四十八條及相關審慎經營規則,對漢口銀行股份有限公司罰款265萬元;對時任黨委書記、董事長陳新民、時任董事會秘書丁銳、時任授信審查部副總經理楊德蓉處以警告處罰。
鄂金監罰決字〔2023〕18號則顯示,漢口銀行股份有限公司水果湖支行及時任漢口銀行行長助理兼水果湖支行行長徐欣、時任支行營業室客戶經理劉志堅、時任支行客戶經理康爭、王龍、時任支行副行長葉豫飛、時任支行行長助理陳華、時任支行綜合管理部經理助理孫亮,存在貸前調查不審慎、貸后管理不盡職等違法違規事實。
湖北監管局對漢口銀行股份有限公司水果湖支行罰款100萬元,對徐欣禁止終身從事銀行業工作;對劉志堅禁止從事銀行業工作10年;對康爭禁止從事銀行業工作5年;對王龍禁止從事銀行業工作2年。葉豫飛、陳華、孫亮受到警告處罰。
查詢發現,漢口銀行水果湖支行的這份群體罰單,牽涉多年前的一起騙貸1.5億、造成損失1.33億元的大案,多名時任員工已被定罪判刑。
湖南某律師事務所律師表示,從漢口銀行的案例來看,數額巨大的信貸發放,從基層信貸員到分行乃至總行審批人員都需要慎之又慎,確保盡調到位、合規放貸,否則造成壞賬則難逃處罰。另外,此類處罰是否影響后續上市,要看涉案情節是否嚴重、負面影響如何等諸多因素。
公開資料顯示,漢口銀行成立于1997年12月,是一家總部位于武漢的城商行。早在2010年,漢口銀行就與海通證券簽署了上市輔導協議,但由于股權清理、國有股確權等問題未理清,輔導了相當久的一段時間,2020年底湖北銀保監局才批準了漢口銀行向證監會申請A股IPO的資格。
漢口銀行股權較為分散,無實控人。截至去年末,武漢金控及其關聯方、一致行動人合計持股16.77%,為第一大股東;聯想控股、武鋼集團分別實際持股13.11%、11.41%,分列第二、第三大股東。
截至2022年末,漢口銀行資產總額達人民幣5044.95億元。該行全年實現營業收入82.9億元,凈利潤19.15億元;不良貸款余額74.86億元,較年初增加3.62億元,不良貸款率為2.64%。
值得注意的是,不久前漢口銀行剛剛更換了董事長。8月25日,國家金融監督管理總局湖北監管局批復核準了劉波漢口銀行董事長的任職資格。劉波早年陸續供職于湖北人行系統、湖北銀監局,2017年初出任武漢農商行副行長,去年三季度調任漢口銀行。
來源:城市金融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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