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明與控股股東之間存在同業競爭,卻連續多年在年報中矢口否認,宏創控股(002379.SZ)及前任高管如今被山東證監局出具警示函。
11月6日晚間,宏創控股發布公告稱,公司于近日收到中國證監會山東監管局出具的《關于對山東宏創鋁業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及相關人員采取出具警示函措施的決定》,山東證監局在日常監管中發現,宏創控股在2017-2021年年報中均披露與控股股東山東宏橋新型材料有限公司(下稱“山東宏橋”)不存在同業競爭問題。而經查,山東宏橋控制的濱州宏展鋁業科技有限公司(下稱“宏展鋁業”),與上市公司自2017年以來一直存在同業競爭。
山東證監局指出,宏創控股2017-2021年年報中關于同業競爭的內容披露不準確,違反了相關披露要求,決定對公司及時任董事長趙前方,時任總經理張偉、朱凱、楊光廠,時任董事會秘書肖蕭出具警示函,并將有關情況記入證券期貨市場誠信檔案數據庫。
公開資料顯示,宏創控股是一家大型綜合性鋁板帶箔加工企業,主要從事高精度鋁板帶箔產品的開發、生產和銷售。主要產品包括鋁板帶、家用箔、容器箔、藥用箔、裝飾箔,應用于食品、醫藥包裝、建筑裝飾等多個領域,控股股東山東宏橋持股比例為22.98%。
而作為山東宏橋全資控制的宏展鋁業,天眼查APP顯示,該公司成立于2015年,注冊資本2億元人民幣,經營范圍包括“鋁制品生產技術的研發,鋁制品的加工及銷售;交通用鋁合金材料加工銷售,高精鋁板帶生產銷售,鋁制品機械設備及配件、勞保及辦公用品的銷售”。
那么,宏創控股同業競爭為何會出現在2017-2021年之間?這還要從2017年年初,山東宏橋“入主” 宏創股份的前身魯豐環保說起。
界面新聞注意到,為整合鋁產業鏈,2017年1月20日,鋁業巨頭中國宏橋(01378.HK)與ST魯豐(即“魯豐環保”)同時發布公告稱,中國宏橋子公司山東宏橋與魯豐環保控股股東于榮強簽訂股份轉讓協議,山東宏橋擬以19.95億元的價格收購于榮強所持有的魯豐環保28.18%的股權。本次股份轉讓完成過戶登記后,魯豐環保控股股東、實際控制人將發生變化,山東宏橋將成為公司控股股東。
魯豐環保“易主”山東宏橋后,于2017年6月1日更名為宏創控股,但其主營業務并未發生重大變化,一直以來以從事鋁板帶生產及銷售的相關業務為主。這樣一來,山東宏橋全資控制的宏展鋁業與上市公司存在部分產品重合或相似的情形,例如“部分冷軋、鑄軋、鋁箔產品與上市公司所生產產品存在重合”。
然而,宏創控股在2017-2021年年報中均否認與山東宏橋存在同業競爭問題。直到2022年7月8日,因宏創控股原實控人張士平去世及繼承事項導致公司實控人變更,宏創控股才在詳式權益變動報告書中首次提及“同業競爭”。
在隨后的2022年年報和2023年半年報中,宏創控股也再次承認公司與宏展鋁業存在同業競爭的情形,原因系“山東宏橋間接控制的企業宏展鋁業與上市公司存在部分產品重合或相似的情形”。
來源:宏創控股2022年年報
界面新聞注意到,為避免與上市公司之間產生同業競爭,新實控人及山東宏橋曾承諾,在本承諾函出具之日起36個月內,按照監管部門的要求,在符合適用的法律法規及相關監管規則的前提下,本著有利于上市公司發展和維護股東利益尤其是中小股東利益的原則,尊重上市公司及其股東意愿,綜合運用股權收購、資產重組、業務調整、委托管理等多種方式,穩妥推進解決上述相似業務之相關問題。
與此同時,若實控人/山東宏橋控制的其他企業未來獲得與上市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的主營業務構成或可能構成實質競爭的業務或業務機會時,實控人/山東宏橋將積極采取相關措施,包括但不限于向上市公司轉讓業務或業務機會、實施資產重組或剝離等,確保與上市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之間不發生實質性同業競爭。如因實控人/山東宏橋違反承諾而給上市公司造成損失的,實控人/山東宏橋將對上市公司所受到的實際損失依法承擔賠償責任。
盡管已作出承諾,但宏創控股仍難逃監管處罰。宏創控股表示,下一步,公司及相關人員將引以為戒,提高公司治理水平,嚴格執行上市公司信息披露規范要求,依法履行信披義務,避免此類事件再次發生。
宏創控股今年前三季度再次陷入虧損境地。來源:同花順
從業績來看,宏創控股今年前三季度再次陷入虧損境地。
三季報顯示,公司前三季度實現營業總收入20.07億元,同比下降29.43%;歸母凈利潤-8117.95萬元,上年同期凈利潤為3787.36萬元。
針對業績虧損,宏創控股在半年報預告中解釋稱,2023年以來,國內鋁加工行業終端需求新訂單恢復較為緩慢,房地產、建筑、汽車等主要鋁消費領域持續低迷,下游需求表現不及預期。與此同時,受歐美等傳統鋁消費市場的通貨膨脹影響,海外市場鋁消費需求逐漸呈現疲軟態勢。
在此背景下,宏創控股報告期內主要產品銷量、銷售價格同比下降,致使其營業收入同比減少,產品毛利率下降及計提資產減值損失導致業績出現虧損。
來源:界面財經(記者牛其昌)
主管單位:中國反腐敗司法研究中心
主辦單位:企業廉潔合規研究基地
學術支持:湘潭大學紀檢監察研究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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