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案為鑒,以案釋法。長沙市開福區應急管理局從查處的案件中選取5起主要負責人未履行安全生產管理職責典型案例進行公開曝光,警示生產經營單位主動落實安全生產主體責任,有效防范遏制生產安全事故發生。
一、某公司主要負責人肖某未履行安全生產管理工作職責案
2023年2月14日上午,開福區應急管理局執法人員對某公司進行執法檢查,通過現場在公司辦公室查閱安全生產資料及詢問主要負責人肖某發現,肖某作為公司主要負責人未建立本單位全員安全生產責任制。區應急管理局針對該公司主要負責人肖某以上違法行為進行立案調查。
該公司主要負責人肖某以上行為違反了《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第二十一條第(一)項的規定,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第九十四條第一款的規定,參照《湖南省安全生產行政處罰自由裁量基準(2022)版》第一章第一節第四條第(一)項的規定,給予該公司主要負責人肖某人民幣貳萬元整罰款的行政處罰。
二、某公司主要負責人過某未履行安全生產管理工作職責案
2023年9月5日下午,開福區應急管理局執法人員對某有限公司進行執法檢查時,通過現場在辦公室查閱安全生產資料發現,某有限公司主要負責人存在以下問題,(1)未建立本單位全員安全生產責任制,(2)未組織制定并實施本單位安全生產教育和培訓計劃,(3)未組織建立并落實安全風險分級管控和隱患排查治理雙重預防工作機制。
該公司主要負責人過某以上行為違反了《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第二十一條第(一)項,第(三)項,第(五)項的規定,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第九十四條第一款的規定,參照《湖南省安全生產行政處罰自由裁量基準(2022 版)》第一章第一節第四條第(一)項的規定,給予該公司主要負責人過某人民幣貳萬元整罰款的行政處罰。
三、某公司主要負責人肖某未履行安全生產管理工作職責案
2023年5月12日下午,開福區應急管理局執法人員對某有限公司開福區分公司進行執法檢查,通過現場在公司辦公室查閱安全生產資料及詢問主要負責人肖某發現,肖某作為公司主要負責人未組織建立并落實安全風險分級管控和隱患排查治理雙重預防工作機制。區應急管理局針對該公司主要負責人肖某以上違法行為進行立案調查。
該公司主要負責人肖某以上行為違反了《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第二十一條第第五項的規定,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第九十四條第一款的規定,參照《湖南省安全生產行政處罰自由裁量權基準(2022 版)》第一章第一節第四條第(一)項的規定,給予該公司主要負責人肖某人民幣貳萬元整罰款的行政處罰。
四、某公司主要負責人魏某未履行安全生產管理工作職責案
2023年6月6日,開福區應急管理局執法人員對某有限公司進行執法檢查,通過現場在公司辦公室查閱安全生產資料及詢問主要負責人發現,公司主要負責人未組織建立并落實安全風險分級管控和隱患排查治理雙重預防工作機制,未組織制定并實施本單位安全生產規章制度,未組織制定并實施本單位安全生產教育和培訓計劃。區應急管理局針對該公司主要負責人魏某以上違法行為進行立案調查。
該公司主要負責人魏某以上行為違反了《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第二十一條第(二)、
(三)、(五)項的規定,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第九十四條第一款的規定,參照《湖南省安全生產行政處罰自由裁量權基準》(2022 版)第一章第一節第四條第(一)項的規定,給予該公司主要負責人魏某人民幣貳萬元整罰款的行政處罰。
五、某公司主要負責人蔣某未履行安全生產管理工作職責案
2023年9月26日上午,開福區應急管理局執法人員對某有限公司進行執法檢查,通過現場在公司辦公室查閱安全生產資料及詢問主要負責人蔣某發現,蔣某作為公司主要負責人(1)未建立健全并落實本單位全員安全生產責任制,(2)未組織制定并實施本單位安全生產教育和培訓計劃。區應急管理局針對該公司主要負責人蔣某以上違法行為進行立案調查。
該公司主要負責人蔣某以上行為違反了《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第二十一條第(一)項,第(三)項的規定,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第九十四條第一款的規定,參照《湖南省安全生產行政處罰自由裁量基準(2022 版)》第一章第一節第四條第(一)項的規定,給予該公司主要負責人蔣某人民幣貳萬元整罰款的行政處罰。
來源:開福應急管理
主管單位:中國反腐敗司法研究中心
主辦單位:企業廉潔合規研究基地
學術支持:湘潭大學紀檢監察研究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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