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住建發布:為進一步整頓和規范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礎設施工程招投標市場秩序,營造公開、公平、公正的建筑市場競爭環境,推動建筑市場持續健康發展,充分發揮典型案例的警示教育作用,近日,新余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局公布房屋市政工程領域查處的3起圍標串標、違法分包、違法轉包等違法違規典型案例。
案例1中鑫城發建設集團有限公司與河南鴻業建設(集團)有限公司串通投標案
2021年11月15日,中鑫城發建設集團有限公司和河南鴻業建設(集團)有限公司在參與新余市文化中心停車場改造升級項目投標中,其投標文件制作機器碼和上傳IP地址相同,涉嫌相互串通投標。2021年12月6日,新余市城市管理局對該案進行立案調查。經查,認定兩家公司投標文件從同一電腦上傳,視為相互串通投標。
處理結果:2022年1月21日,新余市城市管理局依法對河南鴻業建設(集團)有限公司和中鑫城發建設集團有限公司各處人民幣6.47萬元罰款。同時依據《關于對建筑施工企業開展信用信息評價的通知》(贛建字〔2020〕4號)規定,按程序申請扣除中鑫城發建設集團有限公司和河南鴻業建設(集團)有限公司信用分各2分。
案例2中國地質工程集團有限公司違法分包案
新余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局接到舉報,反映中國地質工程集團有限公司在其承接的新余市兩江黑臭水體整治項目中存在違法分包行為。經調查核實,中國地質工程集團有限公司將其承接的項目分包給四川盛世圖騰建設有限公司、上海長現建筑有限公司、江西省地質工程(集團)有限公司、包頭城建集團股份有限公司等四家公司施工,違法分包行為屬實,涉及金額9107.3萬元。
處理結果:2022年4月,新余市城市管理局依法對中國地質工程集團有限公司處人民幣45.54萬元罰款。同時依據《關于對建筑施工企業開展信用信息評價的通知》(贛建字〔2020〕4號)規定,按程序申請扣除中國地質工程集團有限公司信用分2分。
案例3江西昊軒建設工程有限公司違法轉包案
當事人江西昊軒建設工程有限公司承建的新余市高鐵新區村民拆遷安置小區圣地花園工程二期一標段建設項目,經過我局多次現場檢查發現,工程項目經理歐陽濤、項目技術負責人毛禮敏、施工員易陳英、質量員易婧、安全員吳蜀等人,均未在崗履職;同時檢查 2021年12月7日、2022年2月28日永固總監吳文主持召開的工地會議簽到表,項目經理及其關鍵崗位人員均未參會。后經新余市城市管理局調查核實,其行為屬于轉包。
處理結果:新余市城市管理局于2022年6月30日對當事人即江西昊軒建設工程有限公司送達了《行政處罰決定書》(余城罰決字〔2022〕第013號)。對當事人的違法行為,根據《建設工程質量管理條例》第六十二條的規定,處人民幣貳拾玖萬壹仟伍佰零壹元柒角整(¥:291501.7元)罰款,同時依據《關于對建筑施工企業開展信用信息評價的通知》(贛建字〔2020〕4號)規定,按程序申請扣除江西昊軒建設工程有限公司信用分2分。
主管單位:中國反腐敗司法研究中心
主辦單位:企業廉潔合規研究基地
學術支持:湘潭大學紀檢監察研究院
技術支持:湖南紅網新媒科技發展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