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及圍標串標、違法評標、規避招標、轉包
江西住建發布:為深入推進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礎設施工程招投標領域突出問題專項整治,充分發揮典型案例的警示教育作用,營造公開、公平、公正的建筑市場競爭環境,近日,宜春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局公布房屋市政工程領域查處的10起圍標串標、違法評標、規避招標、轉包等違法違規問題典型案例。
案例1廣東金輝華集團有限公司與浙江省方遠建設集團股份有限公司串通投標案
2020年7月2日,廣東金輝華集團有限公司和浙江省方遠建設集團股份有限公司在參與中國科學院宜春院士科學家康養基地建設項目(一期)項目投標中,投標文件異常一致,經宜春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局調查,發現兩家公司存在串通投標行為,涉及項目金額9015萬元。
處理結果:2020年8月3日,宜春市綜合行政執法局依法對廣東金輝華集團有限公司和浙江省方遠建設集團股份有限公司各處予45.08萬元罰款。
案例2評標專家任某輝、肖某、鄭某華、施某、鄭某軍違法評標案
2021年12月27日,評標專家任某輝、肖某、鄭某華、施某、鄭某軍在參與中央大道、工業大道、金水寶路、科倫大道及康成路改造工程項目評標中,未按招標文件要求讓不符合投標資格的投標單位通過資格審查,涉嫌違法評標。2022年1月6日,袁州區住房和城鄉建設局對該案進行立案調查,認定評標專家任某輝、肖某、鄭某華、施某、鄭某軍違反了《江西省綜合評標專家庫評標專家管理細則》。
處理結果:2022年4月24日,袁州區住房和城鄉建設局依法對評標專家任某輝、肖某、鄭某華、施某、鄭某軍處予禁止六個月參加依法必須招標的項目評標的行政處罰。
案例3宜春市經濟技術開發區農村生活污水整治工程規避招標案
2019年4月,宜春市創業投資有限公司將項目金額達3571.38萬元的宜春市經濟技術開發區農村生活污水整治工程,肢解成1號安置地A區、1號安置地B區、燈籠橋片區等15個子項目,直接發包給施工單位。經宜春經濟技術開發區經濟發展和科技創新局調查,宜春市創業投資有限公司存在規避招標的行為。
處理結果:2021年7月,宜春經濟技術開發區經濟發展和科技創新局依法對宜春市創業投資有限公司處予35.7萬元罰款。
案例4江西澤洪建設工程有限公司與江西鑫湧建設有限公司串通投標案
2020年1月8日,在靖安縣民康路新建工程項目開標過程中,江西澤洪建設工程有限公司和江西鑫湧建設有限公司兩家投標單位電子投標文件上傳IP地址雷同,靖安縣住房和城鄉建設局在2021年12月對兩家單位進行調查,兩家單位均承認串通投標行為,涉及項目金額268萬元。
處理結果:2021年12月,靖安縣住房和城鄉建設局依法對江西鑫湧建設有限公司和江西澤洪建設工程有限公司各處予1.34萬元罰款。
案例5萬載縣鵝峰鄉規避招標案
2021年7月23日,萬載縣住房和城鄉建設局發現萬載縣鵝峰鄉人民政府建設的東田村4、6、8、9、15、16組秀美鄉村示范點工程項目未依法招標,涉及項目金額572萬元。
處理結果:2021年9月10日,萬載縣住房和城鄉建設局依法對鵝峰鄉人民政府處予2.9萬元罰款。
案例6江西泰中建設有限公司與新余市孔目江建筑安裝工程有限公司串通投標案
2021年1月19日,江西泰中建設有限公司和新余市孔目江建筑安裝工程有限公司在參與上高縣黃金堆消防救援中隊項目執勤樓新建工程項目投標時,電子投標文件電子制作碼雷同,經上高縣住房和城鄉建設局調查,發現兩家公司存在相互串通投標行為,涉及項目金額652.9萬元。
處理結果:2021年1月26日,上高縣住房和城鄉建設局依法對江西泰中建設有限公司和新余市孔目江建筑安裝工程有限公司各處予3.2645萬元罰款,對上述兩家企業直接負責主管各處予0.16萬元罰款。
案例7江西省益眾建筑工程有限公司中標的奉新縣一中綜合教學大樓項目轉包案
2022年5月,奉新縣住房和城鄉建設局發現江西省益眾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將中標的奉新縣一中綜合教學大樓項目交由無資質的個人施工,涉嫌轉包。經奉新縣住房和城鄉建設局調查核實,江西省益眾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存在轉包的違法行為,涉及項目金額1937.48萬元。
處理結果:2022年6月16日,奉新縣住房和城鄉建設局依法對江西省益眾建筑工程有限公司處予9.68萬元罰款。
案例8江西豐順建設工程有限公司與江西昊軒建設工程有限公司串通投標案
2020年11月10日,江西豐順建設工程有限公司和江西昊軒建設工程有限公司,參與宜豐縣氣象局防災減災業務樓工程項目投標,經宜豐縣住房和城鄉建設局調查,周某英分別占中標單位江西豐順建設工程有限公司30%股份任監事,占投標單位江西昊軒建設工程有限公司70%股份任法人;周某分別占中標單位江西豐順建設工程有限公司70%股份任法人,占投標單位江西昊軒建設工程有限公司30%股份任監事;存在串通投標行為,涉及項目金額167.82萬元。
處理結果:2021年1月13日,宜豐縣住房和城鄉建設局依法對江西豐順建設工程有限公司處予8390元罰款,對法人周某、監事周某英各處予420元罰款;對江西昊軒建設工程有限公司處予8390元罰款,對法人周某英、監事周某各處予420元罰款。
案例9北京市中核大地勘察設計有限公司與江西省中核華東地礦科技有限公司串通投標案
2021年9月1日,北京市中核大地勘察設計有限公司和江西省中核華東地礦科技有限公司,在參與豐城市龍泉小學等五所學校工程地勘項目投標時,投標文件上傳機器碼雷同,經豐城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局調查,存在串通投標行為,涉及項目金額43.13萬元。
處理結果:2022年3月16日,豐城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局依法對北京市中核大地勘察設計有限公司和江西省中核華東地礦科技有限公司各處予0.21萬元罰款,對直接負責主管各處予108元罰款。
案例10江西俊達電力建設有限公司承建的國網江西省電力有限公司高安市供電分公司黃沙供電所營業用房項目轉包案
2022年6月28日,高安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局在執法檢查時,發現江西俊達電力建設有限公司承建的國網江西省電力有限公司高安市供電分公司黃沙供電所營業用房項目,關鍵崗位人員無一人在場,且無任何材料證明不在場原因。經高安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局調查核實,江西俊達電力建設有限公司存在轉包的違法行為,涉及項目金額180萬元。
處理結果:2022年7月19日,高安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局依法對江西俊達電力建設有限公司處予0.9萬元罰款。
2022年6月28日,高安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局在執法檢查時,發現江西俊達電力建設有限公司承建的國網江西省電力有限公司高安市供電分公司黃沙供電所營業用房項目,關鍵崗位人員無一人在場,且無任何材料證明不在場原因。經高安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局調查核實,江西俊達電力建設有限公司存在轉包的違法行為,涉及項目金額180萬元。
處理結果:2022年7月19日,高安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局依法對江西俊達電力建設有限公司處予0.9萬元罰款。
主管單位:中國反腐敗司法研究中心
主辦單位:企業廉潔合規研究基地
學術支持:湘潭大學紀檢監察研究院
技術支持:湖南紅網新媒科技發展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