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國家金融監督管理總局上海監管局披露行政處罰信息公開表顯示,上海銀行因不良貸款余額數據報送存在偏差等,合計被罰款1380萬元;作出處罰決定的日期均為2023年11月15日。
具體來看,滬金罰決字〔2023〕51號行政處罰決定書顯示,上海銀行因不良貸款余額數據報送存在偏差;漏報貿易融資業務余額EAST數據;漏報核銷貸款本金EAST數據;漏報質或抵押物價值EAST數據;漏報權益類投資業務EAST數據;漏報投資資產管理產品業務EAST數據;漏報其他擔保類業務EAST數據;漏報委托貸款業務EAST數據;理財產品底層持倉余額數據報送存在偏差;理財產品銷售端與產品端數據報送存在偏差;理財產品信息登記不及時;監管標準化數據與客戶風險系統數據存在偏差;EAST系統《個人客戶關系信息》表漏報;EAST系統《表外授信業務》墊付情況存在偏差;EAST系統《信貸資產轉讓》表錯報;EAST系統《對公信貸業務借據》表錯報;EAST系統《個人信貸業務借據》表關聯錯誤;虛假受托支付,貸款資金長期滯留借款人賬戶;小微企業劃型不準確,被責令改正,并處罰款共計690萬元。
滬金罰決字〔2023〕52號行政處罰決定書顯示,上海銀行因封閉式產品投資非標準化資產終止日晚于產品到期日;理財產品老產品投資新資產的到期日晚于2020年;將無法持有至到期的資產以攤余成本計量;未按規定披露理財產品的杠桿水平;開展理財業務違反公平交易原則;開放式公募理財產品持有高流動性資產比例未達到5%;公募理財產品持有單只證券的市值超過該產品凈資產的10%;理財業務數據登記錯誤;違規發行大額存單;為保理業務提供流動資金貸款管理嚴重不審慎;委托貸款資金來源審核嚴重不審慎;委托貸款違規用于購買理財;違規向委托貸款借款人收取手續費,被責令改正,并處罰款共計690萬元。
來源:中國網財經
主管單位:中國反腐敗司法研究中心
主辦單位:企業廉潔合規研究基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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