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以來,福建省福州市市場監管局在全市范圍開展2023民生領域案件查辦“鐵拳”行動,聚焦關系人民群眾生命健康安全的重點商品、重點領域和重點行業,全面梳理群眾反映強烈、社會輿論關注和市場監管風險壓力大的突出問題,嚴查12類違法行為,查辦了一批案件。11月24日,該局公布2023第七批查辦“鐵拳”行動典型案例。
對過期氣瓶進行充裝 友富液化氣被罰
8月8日,閩清縣市場監管局根據舉報線索,對閩清友富液化氣有限公司經營場所進行檢查,發現其于8月1日開具一份內容為“合計846kg、數量2922元”的充裝燃氣出倉單,當事人無法提供上述出倉單的氣瓶充裝前后檢查記錄等材料,該局遂于當日立案調查。經查,當事人員工于8月1日使用不具備掃碼記錄、實時監控功能的老式灌裝秤為他人充裝氣瓶18瓶,且這些氣瓶都已經超過檢驗期限,當事人無法提供充裝前后的檢查、記錄相關材料。
閩清友富液化氣有限公司對過期氣瓶進行充裝且未對氣瓶充裝作業進行檢查記錄的行為,違反了《特種設備安全法》的規定。8月31日,閩清縣市場監管局根據《特種設備安全法》的規定,責令當事人改正,罰款9萬元。
銷售不合格產品 吉洋煙花爆竹被罰
經查,2022年1月12日,福清市吉洋煙花爆竹有限公司購進500型精品大地紅爆竹100箱,每箱120掛,合計12000掛。上述爆竹經抽樣檢驗,判定為不合格。至案發止,上述爆竹均已售出,貨值金額24000元,違法所得6600元。
福清市吉洋煙花爆竹有限公司銷售不合格爆竹的行為,違反了《產品質量法》的規定。2023年6月21日,福清市市場監管局依據《產品質量法》的規定,責令當事人停止銷售不合格爆竹,沒收違法所得6600元、罰款5.28萬元。
出具不實檢驗檢測報告 萬星被罰
2022年5月19日,連江縣市場監管局收到線索,反映連江縣萬星機動車檢測服務有限公司存在違規檢驗問題。經核查,發現26份檢驗報告存在違規檢驗問題。該局于2022年6月6日立案調查。經查,當事人在2022年3月1日至4月20日期間出具的26份檢驗報告,被福州市公安局交通管理局判定存在違規檢驗問題。當事人出具不實檢驗檢測報告干擾了正常市場秩序,造成一定的交通安全隱患。
連江縣萬星機動車檢測服務有限公司出具不實檢驗檢測報告的行為,違反了《檢驗檢測機構監督管理辦法》的規定。2023年1月5日,連江縣市場監管局依據《檢驗檢測機構監督管理辦法》的規定,責令當事人立即改正違法行為,罰款3萬元。
超范圍出具檢驗數據 鑠升源被罰
2022年8月31日,閩侯縣市場監管局執法人員在日常檢查中,發現福建鑠升源檢測技術服務有限公司超出資質認定證書規定的檢驗檢測能力范圍,向社會出具具有證明作用的檢驗數據結果,該局遂于2022年9月8日予以立案調查。經查,當事人于2022年8月2日和2022年8月5日出具的3份加蓋資質認定標志的《出廠檢驗證書》中顯示,對罐體的測定依據使用“無損檢測方法和比例”。經查詢當事人獲準的檢驗檢測能力范圍,并無“無損檢測方法”。當事人出具3份檢驗報告共收取檢驗費900元。
福建鑠升源檢測技術服務有限公司超出資質認定證書規定的檢驗檢測能力范圍內,擅自向社會出具具有證明作用檢驗數據結果的行為,違反了《檢驗檢測機構資質認定管理方法》的規定。2月23日,閩侯縣市場監管局依據《檢驗檢測機構監督管理辦法》的規定,責令當事人改正并沒收違法所得900元、罰款3萬元。
使用未經檢驗的電梯 瑞獅村鎮銀行被罰
2月28日,閩清縣市場監管局執法人員依法到閩清瑞獅村鎮銀行股份有限公司營業場所進行現場檢查,發現一部無使用標志的電梯正在運行使用,并無法提供該電梯的使用登記證和檢驗合格報告。該局遂于2023年3月1日予以立案調查。經查,當事人在其營業場所裝修時,購入該電梯并安裝后投入使用。執法人員現場檢查當日,上述電梯正處于運行使用狀態,轎廂內無使用標志,且無法提供該電梯的使用登記證和檢驗合格報告等證明材料,構成使用未經檢驗電梯的行為。
閩清瑞獅村鎮銀行股份有限公司將未經檢驗電梯投入使用的行為,違反了《特種設備安全法》的規定。5月26日,閩清縣市場監管局依據《特種設備安全法》的規定,責令當事人停止使用未經檢驗的電梯,罰款1.5萬元。
發布違法廣告 中閩至和傳媒被罰
8月18日,鼓樓區市場監管局根據呼和浩特市回民區市場監管局轉來的案件線索移動函,該局遂于當日立案調查。經查,福州中閩至和傳媒有限公司于2021年11月20日至30日在內蒙古廣播電視臺新聞綜合廣播頻率《走近科學》節目播出“參鹿血細胞扶正膠囊”的廣告,廣告內容含有“它能讓體多病,老慢病的患者從此告別常年服藥、大把服藥、重復用藥的歷史,走出這個吃藥打針、手術治療的死循環,讓大家只用一種療法,只用一種藥物,就能再生血液細胞,恢復臟腑功能”;于2022年2月5日至9日在內蒙古廣播電視臺評書曲藝廣播《長壽密碼》節目播出“鹿茸口服液”的廣告,廣告內容含有“可以說100天讓大家血液干凈,100天讓心腦復活,100天讓細胞再生,能夠從病根上來治愈你這些老慢病”。上述廣告內容中對藥品和醫療器械的功效作出了斷言或者保證。
福州中閩至和傳媒有限公司作為廣告經營者明知或者應知違法廣告仍為廣告主經營發布的行為,違反了《廣告法》的規定。11月7日,鼓樓區市場監管局根據《廣告法》的規定,責令當事人停止發布違法廣告,沒收廣告費用2200元、罰款3960元。
發布虛假廣告 林希華草藥店被罰
2023年5月15日,臺江區市場監管局執法人員根據投訴,對林希華草藥店進行檢查,發現當事人涉嫌發布虛假廣告,該局遂于當日予以立案調查。經查,當事人是一家從事草藥銷售的店鋪,其店鋪招牌上標有“本店提供各種草藥、涼茶及祖傳秘方草藥茶…”等字樣,店鋪門口還設有一塊廣告牌,廣告牌上內容為“祖傳草藥茶偏單方特效…”“保肝茶、養胃茶、肺結節茶等及相關適應癥、功效”等內容。當事人制作店鋪招牌及廣告牌的費用為537元。當事人林希華微信名稱為:老字號草藥店林醫生,其在日常經營過程中均身著白大褂,讓消費者誤以為其是有行醫資質的醫生。當事人以銷售草藥的名義,實則進行診療行為,并通過店鋪招牌、店內廣告、微信朋友圈等方式虛構其店內銷售有治療各類疾病的草藥茶及各類祖傳秘方等內容吸引顧客進店,達到為顧客看診的目的。
林希華草藥店行為違反了《廣告法》的規定。7月19日,臺江區市場監管局依據《廣告法》的規定,責令當事人改正,罰款2040.6元。
來源:中國消費者報(記者張文章)
主管單位:中國反腐敗司法研究中心
主辦單位:企業廉潔合規研究基地
學術支持:湘潭大學紀檢監察研究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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