佳云科技(300242)8月1日晚間公告,公司于7月31日收到廣東證監局下發的《行政處罰事先告知書》。廣東證監局擬決定:因涉嫌信息披露違法違規,對佳云科技給予警告,并處以150萬元罰款;對相關人員給予警告、罰款。
公告稱,經查明,佳云科技涉嫌信息披露違法違規的事實如下:佳云科技的子公司深圳佳節文化傳媒有限公司(以下簡稱佳節文化)于2021年組織舉辦C-LOUD音樂嘉年華項目,該項目導致佳節文化發生重大虧損。佳云科技于2021年12月14日確認佳節文化2021年10月發生虧損68,247,957.50元,至2021年10月末累計虧損70,632,388.47元,占佳云科技2020年度經審計的凈利潤(-361,046,577.13元)絕對值的19.56%,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證券法》(以下簡稱《證券法》)第八十條第二款第五項、《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辦法》(證監會令第182號)第二十條第二款第一項的規定,佳云科技應當及時披露上述重大虧損情況,但佳云科技遲至2022年4月28日才在2021年年度報告中予以披露。
廣東證監局認為,佳云科技上述行為涉嫌違反了《證券法》規定,構成《證券法》所述的違法情形。佳云科技涉案期間有關董事、高級管理人員涉嫌違反了《證券法》的規定,構成《證券法》所述“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其中,郭曉群作為佳云科技時任董事長、鐘亮作為佳云科技董事、總經理,并于2021年3月至2022年6月作為佳節文化執行董事、總經理,劉超雄作為佳云科技時任財務總監,朱宏磊作為佳云科技時任董事會秘書,未勤勉盡責,是對佳云科技存在上述信息披露違法行為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
廣東證監局擬決定:
一、對廣東佳兆業佳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給予警告,并處以150萬元罰款;
二、對郭曉群、鐘亮、劉超雄給予警告,并分別處以40萬元罰款;
三、對朱宏磊給予警告,并處以30萬元罰款。
截至公告日,佳云科技各項生產經營活動均正常開展。
來源:讀創財經綜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