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麗生態(000010)8月7日晚間公告,近日,公司及相關當事人收到深圳證監局下發的《行政處罰事先告知書》。
根據公告,經查明,美麗生態、佳源創盛涉嫌存在以下違法事實:
(一)未及時披露控股股東股份被凍結相關事項
2021年12月27日至2022年10月11日期間,佳源創盛及其一致行動人浙江佳源房地產集團有限公司(以下簡稱“浙江佳源”)所持公司股份被多家法院司法凍結及輪候凍結。其中,2022年5月9日,佳源創盛及浙江佳源持有的1.26億股公司股份被凍結,占公司總股本的15.31%,累計超過5%。
次日,美麗生態董事長陳飛霖、時任董事會秘書念保敏知悉前述股份凍結事項。此后,佳源創盛及浙江佳源所持全部公司股份陸續被司法凍結或輪候凍結,公司通過中國證券登記結算有限公司(以下簡稱“中登公司”)查詢獲悉相關凍結事項。
佳源創盛要求美麗生態暫不披露上述凍結事項。2022年7月19日起,美麗生態陸續向佳源創盛發函11次,以核實相關股份被凍結情況,10月21日,佳源創盛回函確認。10月22日,美麗生態才發布公告對上述凍結事項予以披露。
(二)未及時披露債務重組事項
2022年5月6日,美麗生態與其控股子公司福建美麗生態建設集團有限公司(以下簡稱“美麗生態建設”)、福建省錦順祥建設發展有限公司(以下簡稱“福建錦順祥”)、貴州億百達建設發展有限公司(以下簡稱“貴州億百達”)簽署《資產抵債協議》,約定以公司位于深圳市振興路的框架結構標準廠房代為抵償美麗生態建設對福建錦順祥、貴州億百達的債務。
該項交易將產生資產處置收益2160.89萬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經審計凈利潤的55.06%。公司直至2023年4月28日才發布公告對上述債務重組事項予以披露。
深圳證監局指出,美麗生態上述行為涉嫌違反《中華人民共和國證券法》(以下簡稱《證券法》)第七十八條第一款,第八十條第一款和第二款第三項、第十二項,及《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辦法》(證監會令第182號,以下簡稱《信披辦法》)第二十二條第一款、第二款第八項的規定,構成《證券法》第一百九十七條第一款所述未按照規定履行信息披露義務的行為。
根據相關規定,美麗生態董事長陳飛霖作為公司信息披露的第一責任人,知悉控股股東所持股份被凍結,在控股股東的指使下未組織、督促公司及時披露,未對債務重組事項信息披露標準予以合理關注;時任董事會秘書念保敏知悉控股股東所持股份被凍結,未采取有效措施督促公司及時披露,未對債務重組事項信息披露標準予以合理關注,二人是對美麗生態上述違法行為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
總經理周成斌組織召開總經理辦公會作出債務重組決定,對相關信息披露標準未予關注,是對美麗生態未及時披露債務重組事項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
佳源創盛作為美麗生態的控股股東,要求美麗生態不披露相關股份凍結事項,涉嫌構成《證券法》第一百九十七條第一款所述“發行人的控股股東、實際控制人組織、指使從事上述違法行為”的情形。
沈玉興作為佳源創盛董事,決策要求美麗生態不披露相關股份凍結事項,是對佳源創盛上述違法行為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
對此,深圳證監局擬決定:
1.對深圳美麗生態股份有限公司給予警告,并處以150萬元罰款;
2.對佳源創盛控股集團有限公司處以150萬元罰款;
3.對沈玉興處以80萬元罰款;
4.對陳飛霖給予警告,并處以50萬元罰款;
5.對念保敏給予警告,并處以30萬元罰款;
6.對周成斌給予警告,并處以20萬元罰款。
美麗生態在公告中表示,截至公告披露日,公司生產經營活動正常有序開展。
此外,美麗生態7月23日晚間公告稱,截至目前,公司控股股東佳源創盛累計被輪候凍結股份數量為16.17億股,占其所持公司股份總數的比例為1214.63%,占公司總股本的比例為140.70%。
據官網介紹,深圳美麗生態股份有限公司,創始于1989年,注冊資本11.5億元,1995年在深圳證券交易所上市,是深圳最早上市的十家公司之一。公司深耕生態環境建設領域,以環境綜合治理和生態工程建設為核心業務。
截至8月7日收盤,美麗生態跌2.84%報1.71元/股,總市值19.66億元。
來源:讀創財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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