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6日消息,國泰財產保險有限責任公司發布公告,正式披露了國家金融監督管理總局對其下發的行政處罰決定書內容,此次處罰在保險行業引發關注。據公告顯示,處罰決定書明確指出國泰財產保險有限責任公司存在多項違規行為。在關聯交易管理方面,關聯方和關聯交易報告存在遺漏,因此,這使得公司的關聯交易情況未能全面、準確地呈現給監管部門,增加了潛在的金融風險隱患;在銷售環節,給予投保人合同約定以外的其他利益,這種行為破壞了..
2025-06-11
據國家金融監管總局官網消息顯示,易安財險13名相關責任人被警告并罰款共計171萬元。相關責任人包括李軍、曹海菁、付興亮、李民、趙振民、王文瑜、曹莉莉、仇傳喜、岳云峰、程爽、彭煊、解暉、劉旸等。其中,李軍被撤銷任職資格,曹海菁被禁止進入保險業5年。來源:國家金融監管總局官網
2025-06-09
國家金融監督管理總局北京監管局近日發布行政處罰信息,北京陽光消費金融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陽光消費金融”)因多項違法違規行為,被處以140萬元罰款。罰單顯示,陽光消費金融的違法違規行為主要集中在合作業務與貸后管理方面。具體包括:合作模式存在不足,合作業務管控不到位;未自主計算授信額度及貸款定價;貸后管理有效性不足;合作機構管理不到位等。其中,“未自主計算授信額度及貸款定價”這一違規事項在過往罰單中較為少見。..
2025-06-05
6月3日,國家金融監督管理總局發布處罰信息,因給予投保人保險合同約定以外的其他利益;編制或者提供虛假的報告、報表、文件、資料,中國太平洋財產保險股份有限公司溫州分公司被罰款56萬元,陳首偉(時任中國太平洋財產保險股份有限公司溫州分公司副總經理)被警告并罰款14萬元。6月3日,國家金融監督管理總局發布處罰信息,因給予投保人保險合同約定以外的其他利益;編制或者提供虛假的報告、報表、文件資料,中國太平洋財產保險股份有限..
2025-06-03
5月28日,國家金融監督管理總局宿遷監管分局一連發布多張罰單,江蘇泗洪農商銀行和江蘇沭陽農商銀行因多項違法違規行為被罰,合計罰款金額140萬元。3名相關責任人被警告并被罰款,合計被罰25萬元。江蘇泗洪農商銀行因個人貸款管理不到位,被罰款50萬元,時任該行貸后管理中心主任祖永被警告并被罰款7萬元。江蘇沭陽農商銀行因流動資金貸款管理不到位、個人貸款管理不到位、票據業務管理不到位,被罰款90萬元,沒收違法所得4.795743萬元。該..
2025-05-30
日前,中國人民銀行烏海市分行行政處罰決定信息公示表顯示,烏海銀行因違反反洗錢管理規定、違反金融統計管理規定、違反賬戶管理規定、違反金融科技管理規定、違反國庫管理規定,被中國人民銀行烏海市分行警告,并處罰款人民幣163.8萬元。多名相關責任人被罰:吉某林,烏海銀行首席風險官,因未按規定履行客戶身份識別義務、未按規定報送可疑交易報告,被罰款人民幣2.8萬元。張某柱,時任烏海銀行法律合規部總經理,因未履行對異常賬戶、可疑..
2025-05-29
日前,中國人民銀行海南省分行行政處罰決定信息公示表顯示,海南農商銀行因違反賬戶管理規定,被中國人民銀行海南省分行警告并罰款69.5萬元。海南農商銀行是在原海南省農村信用社聯合社和19家市縣法人農信社(農商銀行)基礎上,采取新設合并方式組建而成,是全國首家按照全省統一法人模式改革成立的地方法人銀行,其前身可溯至1951年瓊山區美蘭椰子頭信用社。2024年4月26日,國家金融監督管理總局海南監管局批復同意海南農商銀行開業..
2025-05-28
5月27日,國家金融監督管理總局發布處罰信息,因編制或者提供虛假的報告、報表、文件、資料;唆使、誘導保險代理人進行違背誠信義務的活動,利安人壽保險股份有限公司河南分公司被警告、罰款24萬元。因唆使、誘導保險代理人進行違背誠信義務的活動,劉建國(時任利安人壽保險股份有限公司河南分公司本部負責人)、胡宗鵬(時任利安人壽保險股份有限公司河南分公司本部一區組訓)各被警告、罰款1萬元。因編制或者提供虛假的報告、報表、文件、資料..
2025-05-28
為深入貫徹落實黨中央、國務院關于“雙減”工作的決策部署,持續鞏固校外培訓治理成果,2025年春季開學以來,湖南省益陽市教育系統強化監管執法,嚴肅查處了6起違規校外培訓行為,其中,持證機構違規培訓2起,無證機構非法辦學4起?,F通報如下:一、持證機構違規培訓(2起)二、無證機構非法辦學(4起)各縣市區教育行政部門均已按照《校外培訓行政處罰暫行辦法》相關規定對以上違法違規行為進行處理;對符合立案條件的,按照相關法律法規進..
2025-05-23
2025年4月,湖南省岳陽市華容縣公安局經偵大隊接到華容某金融機構報警稱:其工作人員周某在任職期間違法發放貸款。接到報警后,經偵大隊迅速組織警力成立工作專班,通過對相關資料進行梳理與分析研判,辦案人員掌握了周某違反國家規定發放貸款的違法犯罪證據。經查,2016年至2021年期間,周某利用職務便利,違反國家規定發放借名貸款24筆,金額480.8萬元,貸款至今均未歸還,其行為嚴重擾亂了金融秩序,給金融機構造成了重大損失,已涉..
2025-05-22
主管單位:中國反腐敗司法研究中心
主辦單位:企業廉潔合規研究基地
學術支持:湘潭大學紀檢監察研究院
技術支持:湖南紅網新媒科技發展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