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干物燥,小心火燭。2022年9月16日15時45分左右,中國電信長沙分公司第二通信樓樓體外立面起火,16時30分,樓體明火被撲滅。19日下午,中國電信公告長沙火災事故影響,已向保險公司報案。而在同一天,長沙還發生了幾起火災。
基于對這些火災事故的思考,中國反腐敗司法研究中心企業廉潔合規研究基地圍繞《社會消防技術服務管理規定》所規制的法律責任,反過來梳理警示社會消防技術服務機構在日常合規管理中的監測防控重點。
一、《社會消防技術服務管理規定》中的法律責任
第二十六條 消防技術服務機構違反本規定,冒用其他消防技術服務機構名義從事社會消防技術服務活動的,責令改正,處2萬元以上3萬元以下罰款。
第二十七條 消防技術服務機構違反本規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責令改正,處1萬元以上2萬元以下罰款:
(一)所屬注冊消防工程師同時在兩個以上社會組織執業的;
(二)指派無相應資格從業人員從事社會消防技術服務活動的;
(三)轉包、分包消防技術服務項目的。
對有前款第一項行為的注冊消防工程師,處5000元以上1萬元以下罰款。
第二十八條 消防技術服務機構違反本規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責令改正,處1萬元以下罰款:
(一)未設立技術負責人、未明確項目負責人的;
(二)出具的書面結論文件未經技術負責人、項目負責人簽名、蓋章,或者未加蓋消防技術服務機構印章的;
(三)承接業務未依法與委托人簽訂消防技術服務合同的;
(四)消防設施維護保養檢測機構的項目負責人或者消防設施操作員未到現場實地開展工作的;
(五)未建立或者保管消防技術服務檔案的;
(六)未公示營業執照、工作程序、收費標準、從業守則、注冊消防工程師注冊證書、投訴電話等事項的。
第二十九條 消防技術服務機構不具備從業條件從事社會消防技術服務活動或者出具虛假文件、失實文件的,或者不按照國家標準、行業標準開展社會消防技術服務活動的,由消防救援機構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消防法》第六十九條的有關規定處罰。
第三十條 消防設施維護保養檢測機構未按照本規定要求在經其維護保養的消防設施所在建筑的醒目位置上公示消防技術服務信息的,責令改正,處5000元以下罰款。
第三十一條 消防救援機構對消防技術服務機構及其從業人員實施積分信用管理,具體辦法由應急管理部消防救援局制定。
第三十二條 消防技術服務機構有違反本規定的行為,給他人造成損失的,依法承擔賠償責任;經維護保養的建筑消防設施不能正常運行,發生火災時未發揮應有作用,導致傷亡、損失擴大的,從重處罰;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第三十五條 消防救援機構的工作人員設立消防技術服務機構,或者參與消防技術服務機構的經營活動,或者指定、變相指定消防技術服務機構,或者利用職務接受有關單位、個人財物,或者濫用行政權力排除、限制競爭,或者有其他濫用職權、玩忽職守、徇私舞弊的行為,依照有關規定給予處分;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二、社會消防技術服務機關日常合規管理的重點監測防控清單
(1)機構是否具備從業條件;
(2)從事相關消防技術服務活動的人員是否具有相應資格;
(3)所屬注冊消防工程師是否同時在兩個以上社會組織執業;
(4)是否轉包、分包消防技術服務項目;
(5)是否出具虛假、失實文件;
(6)是否設立技術負責人、明確項目負責人,出具的書面結論文件是否由技術負責人、項目負責人簽名、蓋章,并加蓋消防技術服務機構印章;
(7)是否與委托人簽訂消防技術服務合同;
(8)是否建立和保管消防技術服務檔案;
(9)機構信息、人員信息、執業信息是否如實錄入全國系統和省內系統;
(10)是否冒用其他消防技術服務機構名義從事消防技術服務活動;
(11)是否按照國家標準、行業標準維護保養、檢測建筑消防設施,經維護保養的建筑消防設施是否符合國家標準、行業標準;
(12)出具的書面結論文件是否由技術負責人、項目負責人簽名、蓋章,并加蓋消防技術服務機構印章;
(13)是否與委托人簽訂消防技術服務合同;
(14)是否在經其維護保養的消防設施所在建筑的醒目位置公示消防技術服務信息(包含消防技術服務機構名稱及項目負責人、維護保養日期等信息);
(15)是否將消防技術服務項目及其書面結論文件如實錄入系統。
主管單位:中國反腐敗司法研究中心
主辦單位:企業廉潔合規研究基地
學術支持:湘潭大學紀檢監察研究院
技術支持:湖南紅網新媒科技發展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