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部、中央編辦、司法部《關于加強教育行政執法深入推進校外培訓綜合治理的意見》教監管〔2022〕1號文指出,加強校外培訓監管行政執法工作,不斷提升校外培訓治理能力和治理水平。上述《意見》的工作目標要求包括:
到2022年底,教育行政部門對校外培訓監管行政執法制度基本建立,統籌協調機制基本理順,執法力量得到明顯加強,執法質量和效能大幅提高。
因此,中國反腐敗司法研究中心企業廉潔創建研究基地預判,在2022年的秋冬時期,行政機關對校外培訓機構的綜合檢查和強力治理將迎來高峰。企業廉潔創建研究基地研建學院課題組結合社會實地調研掌握的情況和對網上相關信息的梳理分析,建議校外培訓機構在今年秋冬要把握住廉潔建設管理的十三個重點:
1,自查培訓機構的成立是否符合法律法規,特別要注意自查是否符合規章和其他規范性文件的規定要求。
2,檢查有關培訓合同文本內容是否違法,,重點自查培訓時間有沒有違反禁令、培訓師資是否合格、收費是否合法合規。
3,檢查培訓合同的執行、履行情況是否存在明顯的、嚴重的違約,是否存在涉訪涉訴涉鬧的隱患。
4,審查培訓課程和材料內容是否有政治、道德、法律風險。
5,檢查公告宣傳推廣的合法性,重點檢查是否存在虛假、夸大、欺騙性的內容。
6,是否存在跨越核定區域招生辦班的現象。
7,有沒有招生、采購領域的回扣、好處費等不正當競爭行為。
8,自查各種競賽活動的合法合規。
9,檢查日常食品衛生、公共衛生、消費和應急方面的隱患。
10,自查財務稅務合法合規。
11,有沒有消極負面輿情。
12,檢查與保險合同和其他第三方服務合同的履行情況。
13,與相關管理部門的協調溝通是否暢通。
主管單位:中國反腐敗司法研究中心
主辦單位:企業廉潔合規研究基地
學術支持:湘潭大學紀檢監察研究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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