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作為法治社會基石,公正執法至關重要,法院工作人員承此重任,需堅守職業倫理與自我約束,以免行為偏差引發公正性爭議。
近期,衡陽市紀委監委公開了五起違反中央八項規定精神的案例,其中衡陽市中級人民法院民事審判第二庭原副庭長劉林接受可能影響公正執行公務的宴請和娛樂活動等問題引起公眾廣泛討論。在2022年6月至2023年7月期間,劉林多次接受某案件當事人及其代理律師等管理服務對象的宴請,并在餐后接受相關管理服務對象安排的唱歌等娛樂活動。
法院工作人員接受宴請看似微小,卻隱藏著巨大風險。法官處理案件應依循事實與法律原則,保持獨立、中立、無私的原則,不受外界影響,絕不能被個人情感或利益所左右。若法院工作人員放任自己行為,偏袒一方,這不僅是侵害了當事人的合法權益,更是對社會公平正義造成了破壞。
當法官或法院其他工作人員若頻繁參加律師安排的飯局、旅游或其他娛樂活動,在案件審判時可能或者是不可能不會偏向某些當事人及其代理律師。這是常理!
日前,湖南省紀委監委通報指出,長沙市中級人民法院原黨組書記、院長肖新平“知紀違紀,執法犯法;特權思想嚴重,利用司法權力為親屬謀取私利;違規干預司法活動;以權謀私,利用職權為他人謀取利益,非法收受他人財物,數額特別巨大”。
所幸的是:2024年5月,劉林受到黨內警告處分和免職處理,違紀資金予以追繳。2024年9月,肖新平被開除黨籍處分,違紀違法所得被收繳,并送至檢察機關依法審查起訴。
社會公眾其實還有更大的疑問:到底是哪些當事人哪些律師請了劉林吃飯唱歌?肖新平到底利用司法權力為了哪些親屬謀取私利?肖新平到底違規干預了哪些司法裁判活動?肖新平利用職權到底為哪些人謀取了什么利益?對于這些問題,紀委并未公開通報,長沙中院和衡陽中院也并沒有發布消息。
那么,相關的案件何以啟動入審判監督呢?
一個公正、透明、廉潔的司法環境,是讓人民群眾在每一個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義的基本外在條件。司法領域的微腐敗和大腐敗都是要不得的,它不僅破壞法律的權威,也傷害民眾的信任。紀檢監察機關要堅持嚴的基調、嚴的措施、嚴的氛圍,結合群眾身邊不正之風和腐敗問題集中整治,對違規收送禮品禮金、違規接受吃請等群眾身邊不正之風緊盯不放,對隱形變異行為精準查處、有效防治。
公開,是最好的藥!紀委監委和涉事法院要及時完整公開相關案件,對在案件中獲取非法利益的相關當事人和律師點名道姓公開曝光,為錯判冤判疏通監督渠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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執筆人:劉耀華 企業廉潔合規研究基地主任、吳佳琪 企業廉潔合規研究基地疑案研究部副主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