診所醫生盯上老百姓的“救命錢”?詐騙醫保基金,涉刑了!
醫療保障基金本是老百姓的“看病錢”“救命錢”然而卻成為有些人眼中的“搖錢樹”甚至被一些利欲熏心的不法分子將之視為“唐僧肉”通過各種手段騙取國家醫療保障基金...近日湖南省懷化市鶴城區人民法院審結了這樣一起案件。
01基本案情
被告人高某杰系懷化某衛生所實際負責人,負責衛生所的經營管理。該衛生所經懷化市醫保局確定為定點診療及代為報銷診所,部分離休干部在該衛生所看病、購藥等。自2017年起,被告人高某杰利用醫保報銷環節的漏洞,通過虛開處方單、冒充離休干部簽名等方式,騙取醫保資金254835.21元。此外,在部分離休干部去世后,被告人高某杰仍以其名義開具處方單并辦理醫保報銷,再次騙取醫保資金31514.9元。經核查,被告人高某杰騙取醫保資金共計人民幣286350.11元。案發后,經公安民警電話通知,被告人高某杰主動到公安機關接受調查,并如實供述了其犯罪事實。在案件審理階段,被告人高某杰的近親屬代為退賠了被害單位懷化市醫療保障事務中心被詐騙的全部醫保經濟損失。
02法院審理
法院經審理認為,被告人高某杰以非法占有為目的,通過虛構事實、隱瞞真相的方法,騙取醫保資金,數額巨大,其行為構成詐騙罪。被告人高某杰作為衛生所的實際負責人,采取虛開處方單、冒充離休干部簽名的方式,騙取醫保資金達二十八萬余元,即使被告人高某杰具有退贓退賠、認罪認罰等從寬情節,也應從嚴把握從寬幅度。綜合全案被告人高某杰的犯罪事實、性質、情節和對于社會的危害程度,依法以詐騙罪判處被告人高某杰有期徒刑六年十個月,并處罰金人民幣十五萬元。
03法官說法
醫保基金是國家為保障公民基本醫療需求而建立的專項基金,旨在通過統籌資金的方式,讓參保人在患病時能夠獲得經濟幫助,是集中社會力量分擔個體醫療負擔,減少因經濟狀況差異導致的醫療資源獲取不平等,關乎無數個體、無數家庭的健康和幸福。對于一些為謀取非法利益、公然將黑手伸入老百姓的“看病錢”“救命錢”的不法行為,人民法院將加大懲處力度,強化追贓挽損,依法加大財產刑的判處和執行力度,最大程度減少醫療保障基金損失,最大限度維護人民群眾切身利益。
04法條鏈接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條 詐騙公私財物,數額較大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處或者單處罰金;數額巨大或者有其他嚴重情節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處罰金;數額特別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別嚴重情節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無期徒刑,并處罰金或者沒收財產。本法另有規定的,依照規定。
來源:鶴城法院
作者:張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