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開資料顯示,戶籍地址為香港的黃大發,出生于1961年12月27日,曾有過部隊服役經歷。1996年9月,時年35歲的黃大發結束服役經歷,轉業到地方出任了湖北省武漢市洪山區南湖花園井岡山村的黨委書記,同時還兼任了1996年11月18日在武漢市洪山區工商局登記成立,2008年8月27日才被正式發放營業執照的江宏集團董事長。
從2001年到2016年,黃大發利用武漢發展最快的十幾年,成功拿到了數十個武漢市內的知名地產項目。截止到2005年,黃大發便把他自己的身價提升到了10億元。后續的黃大發,利用湖北誠功房地產開發有限公司為首的眾企業,拿到了數十個知名地產項目,造價百萬到千萬級的項目多達百個。黃大發因此吃了政府所給的政策紅利,武漢市在黃大發重點參與的大開發下也成功甩掉了“全國最大縣城”的帽子。
黃大發從一開始成立房地產開發公司時,就有意識地想辦法籠絡收納了當地一批無業待崗的小青年,充當他四處布點開發,安營扎寨的保安。不管是拿項目還是想辦理其他事情,凡是自己不怎么順心的時候,就會發號施令,差遣那些所謂的“保安”出手,抄起刀棍前往涉事地找競爭對手尋仇斗狠,用打打殺殺的方式進行所謂的“談判”。甚至還干預過當地政府的土地拍賣等公共事務。拿到項目后,為盡快完成拆遷,黃大發也不惜用斷水、斷電,威脅、恐嚇、強行拖走等下作的手段為難所謂的“釘子戶”。
有說法是,最巔峰的時候,黃大發曾統治武漢市長江以東所有樓盤物業,同時也是武漢最大的黑社會老大,盤踞武漢十幾年無人敢管。
如今黃大發被抓也是異地辦案。本來黃大發及其組織就涉黑,涉黑就必然會有其保護傘。異地辦案,一方面說明其案子的背景和涉案人員都很復雜,另一方面也證明其與當地某些個人或團體勢力存在關系,甚至是存在利害關系。異地辦案更有利于排除干擾和阻力,查清案件的起因、背景及涉及犯罪的諸多因素。
最大的傘,據坊間流傳黃大發和周永康之子周濱關系莫逆,而周濱因周永康被查已經在2013年被抓,2016年周濱因犯非法經營罪等被判有期徒刑18年。網傳黃大發與2019年被雙開的武漢市委政法委原常務副書記周濱之子私交甚密。
周濱,早在2019年4月22日,中央紀委國家監委公開發布其被雙開的消息時,就已經說了,“周濱身為政法機關的黨員領導干部,理想信念喪失,知法犯法,執法擅權,將不符合假釋條件的嚴重刑事犯罪人員予以假釋,充當涉黑涉惡人員‘保護傘’”。至于說,周濱是否充當過黃大發及其團伙成員的“保護傘”,我們眼下還只能期待涉及黃大發案子的后續分解。
還有說法,把黃大發的被抓與去年才投案自首的武漢市副市長兼公安局長張光清進行了聯系暢想。
去年11月11日,湖北省紀委監委宣布其涉嫌嚴重違紀違法,主動投案,正接受湖北省紀委監委紀律審查和監察調查的消息時,盡管并沒有提及其充當黑惡勢力的“保護傘”,但聯想張光清自打1992年1月,便出任了武漢市公安局的局長助理,1998年3月起,更是當上了武漢市公安局的副局長。在武漢公安系統為官長達20多年的履歷,被人聯想也是情有可原。
可以確認的傘是武漢市洪山區副區長易文軍。
因為當時在網上鬧的沸沸揚揚的2016年的洪山區城中村強拆事件中涉及的舊村改造工程就是時任洪山區副區長易文軍負責的,當時的強拆事件發生在2016年2月分,而易文軍被查是2016年5月份,強拆事件應該是易文軍被查的導火索,而負責該項工程的易文軍肯定和強拆實施者黃大發所屬公司有千絲萬縷的關系。
洪山區區委副書記、政法委書記李東輝。
2020年,武漢市紀委監委消息,洪山區副書記、政法委書記李東輝被查,開除黨籍、公職,涉嫌犯罪問題移交司法機關。這個手握洪山區政法大權的李書記如果不認識黃大發,那么黃大發是折騰不了幾天的,黃大發能在武漢呼風喚雨,沒有政法書記的支持,肯定是說不過去的。
湖北省國有資產監督管理委員會原主任何慶豐。
何慶豐被查清的主要違法犯罪事實就是利用職務便利在工程承接上動手腳,把工程安排給那些給他好處的公司,作為武漢最大的工程商黃大發,如果跟何慶豐沒有交集肯定沒人相信。
武漢市城投集團黨委委員、副總經理楊楓。2021年,楊楓落馬,作為武漢市城市投資集團副總經理,手握?城市基礎設施投資建設的大權?,而?黃大發?在?武漢?的?主要?業務?就是?工程?開發?、建造?等?。
從湖北省公安廳異地用警就可以看出來黃大發在武漢的影響力了。黃大發如果沒有武漢甚至湖北各個系統的幫襯僅憑其手下幾個馬仔肯定是無法做到的。
為民網綜合網絡資訊整理
主管單位:中國反腐敗司法研究中心
主辦單位:企業廉潔合規研究基地
學術支持:湘潭大學紀檢監察研究院
技術支持:湖南紅網新媒科技發展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