又是一年高考季“保底院校!包過!保過!”教育機構信誓旦旦的承諾,充滿誘惑力。于是家長與培訓機構簽訂了高達7萬元的“培訓費”協議,并保證不過便全額退還。最終孩子沒能進入自己心儀的院校,“培訓費”7萬元究竟能不能退還?近日,汨羅市人民法院審理了一起合同糾紛案件。
基本案情
2022年7月,參加完高考的熊小因文化課程成績不理想,藝考專業成績已通過的他遂與某教育咨詢有限公司簽訂了《培訓協議書》,協議約定培訓學費為70000元,協議承諾熊小通過培訓后被某學院全日制本科(音樂學)專業錄取,在軍訓后直接進入本科班,并且在11月份能夠在學信網查詢所在學籍為本科。協議另約定如未兌現上述規定,則公司全額退還培訓費。
然而,熊小未被錄取,該公司負責人于2022年10月通過微信向熊某返還20000元。
2022年11月,該公司與熊小家長簽訂了《退款聲明書》,承諾將于當月之前將剩余50000元整退還給對方,但該公司一直未能退款。熊小及家長多次催討未果,遂訴至法院。
法院判決
汨羅市人民法院經審理認為,經向熊某核實,熊小并未在該公司進行培訓,且熊小當時藝考專業成績已通過,故該公司與熊某之子熊小簽訂《培訓協議書》的真實目的系以特殊途徑實現熊小錄取到某學院全日制本科(音樂學)專業,因此《培訓協議書》不能理解為一般意義上的教育培訓合同。
學校錄取應公開公平,雙方簽訂《培訓協議書》希望通過其他手段實現錄取的行為與公開公平錄取的原則不符,該合同保證錄取的服務實質損害社會公共利益,《培訓協議書》依法應認定為無效,該公司因此取得的財產,應當予以返還,判決被告某教育咨詢公司向原告熊某退還50000元。
法官說法
高考需要的是自己的實力和努力,沒有任何捷徑可走。作為家長,對于培訓機構的過度及夸大宣傳要理智謹慎,特別是各種類似承諾“包過”“穩上”的培訓機構更要提高警惕。培訓機構能夠提供的僅僅是對考生自身考試能力的提升,而非通過某種承諾達到通過考試的目的。如有入學問題需要得到幫助,建議考生和家長咨詢國家公布的正規報考咨詢點或網站,以免上當受騙。
來源:汨羅市人民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