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情摘要:
經東莞市醫保部門調查發現,該市某公司通過虛高申報員工工資金額,騙取生育津貼達93.35萬元。當地醫保部門依法將案件移送至公安部門處理。經法院判決,該公司法定代表人何某向東莞市醫保事業基金管理中心退賠騙取金額,并處以有期徒刑十二年,罰金人民幣5萬元。
案件詳情:
2020年6月,東莞市醫保部門發現東莞某公司疑似存在騙取生育津貼行為,執法人員立刻對該公司的財務狀況、生育津貼發放情況進行調查。經調查發現,該公司自2018年10月份成立以來,連續三年凈利潤虧損,但一直以較高工資額向醫保部門申報生育保險,申報金額遠高于員工實際工資。通過4名生育津貼申領人的筆錄還發現,該公司未足額支付員工生育津貼,實際支付金額遠遠少于醫保部門撥付的生育津貼。
案件解析: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社會保險法》第八十八條規定,以欺詐、偽造證明材料或者其他手段騙取社會保險待遇的,由社會保險行政部門責令退回騙取的社會保險金,處騙取金額二倍以上五倍以下的罰款。同時,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條規定,詐騙公私財物,數額特別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別嚴重情節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無期徒刑,并處罰金或者沒收財產。經東莞市第一人民法院審理認定,何某行為構成詐騙罪,對其處以有期徒刑十二年,并處罰金人民幣五萬元。
虛高申報工資額度騙取生育津貼,不僅損害了基金安全,更是詐騙行為,或將面臨刑罰!請廣大參保人朋友們提高警惕,切勿弄虛作假,因小失大!如您發現類似欺詐騙保行為,請及時撥打國家局打擊欺詐騙保舉報電話010-89061396、010-89061397,或向當地醫保部門及時舉報。線索一經查實,將按規定予以獎勵,獎勵金額最高可達20萬元。
來源:國家醫保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