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據裁判文書網披露,本溪銀行原金融部總經理白某因受賄罪、違法發放貸款罪,被判有期徒刑五年六個月,并處罰金人民幣五十萬元。
遼寧省本溪市中級人民法院刑事裁定書(2023)遼05刑終18號顯示,白某,男,1972年1月5日出生于遼寧省本溪市,漢族,大專文化,中共黨員,捕前住本溪市明山區,戶籍所在地本溪市明山區。因涉嫌犯受賄罪、違法發放貸款罪于2022年3月11日被留置,同年8月27日被刑事拘留,同年8月31日被逮捕。
據了解,本溪銀行股份有限公司系國有控股、非上市公司。2019年3月末,本溪銀行聘任白某為公司業務營銷部總經理;2021年9月10日,白某任本溪銀行公司金融部總經理;同年10月21日,白某被任命兼任建設支行黨支部書記,代為履行行長職責三個月。
收受多家企業“感謝費”
裁判文書網顯示,白某于2019年至2021年擔任本溪銀行股份有限公司業務營銷部總經理期間,利用其職務上的便利,為王斗天經營的遼寧楓葉物流有限公司、趙曉亮經營的本溪玉晶玻璃有限公司,以及其他多家公司在貸款等業務方面謀取利益,并多次收受王斗天、趙曉亮等人給予的財物共計人民幣136.092萬元。
舉例來看,白某于2019年9月至2020年9月接受時任大連偉達信實業發展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蘇巖松的請托,利用其職務上的便利,為該公司和大連新新亞美石油化工有限公司在本溪銀行快速辦理承兌匯票續作、提前支取存單利息提供幫助,并先后5次收受蘇巖松送給其的感謝費共計人民幣52萬元。
白某于2020年11月接受遼寧楓葉物流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王斗天的請托,利用其職務上的便利,為該公司在本溪銀行快速辦理貸款、辦理利率更低的“支小再”貸款提供幫助,并收受王斗天送給其的感謝費5萬美元。
后白某因其上級領導馬力被調查,于2022年3月讓其家屬將5萬美元歸還王斗天。5萬美元按照2020年11月最低美元外匯牌價折算人民幣為32.742萬元。
2019年9月至2021年5月期間,白某接受本溪玉晶玻璃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趙曉亮的請托,利用其職務上的便利,為本溪玉晶玻璃有限公司和本溪歌瑞思貿易有限公司在本溪銀行辦理貸款提供幫助,并先后4次分別收受趙曉亮及該公司財務經理劉品送給其的感謝費人民幣9萬元、工商銀行標重100克的金條1根(純度為99.99%)。經鑒定,該金條于案發時的市場平均中準價格為3.85萬元。
此外,白某還曾接受本溪鴻巖礦業有限公司股東黃鐵成的請托,利用其職務上的便利,為該公司在本溪銀行快速辦理貸款、轉貸提供幫助;接受遼鞍集團董事長關宏強的請托,利用其職務上的便利,為遼寧沃土重工科技有限公司在本溪銀行快速辦理轉貸提供幫助;接受本溪大略房地產開發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李光波的請托,利用其職務上的便利,為該公司在本溪銀行快速辦理貸款提供幫助等,并收受上述企業數量不等的感謝費。
違規發放貸款8348萬元
白某于2019年至2020年擔任本溪銀行股份有限公司業務營銷部總經理期間,受時任本溪銀行黨委書記、董事長馬力(另案處理)的指使,多次違反國家規定發放貸款共計人民幣8348萬元。
裁判文書網顯示,白某于2019年4月受時任本溪銀行黨委書記、董事長馬力的指使,在明知本溪銀行自身資本余額于2019年初已經下調,如繼續向本溪萬金北京宴有限公司發放上年度確定的1.6億元授信額度貸款中剩余的2000萬元將違反《商業銀行法》關于貸款集中度規定的情況下,經其提醒但仍聽從馬力的指使按2018年該公司新增1億元的授信額度繼續發起出賬申請并全額發放了貸款,超過該行資本凈額10%的限額,違法發放貸款1048萬元。
白某于2019年11月至12月間,受馬力指使,在明知本溪桓仁漫谷度假小鎮有限公司向本溪銀行申請辦理的3000萬元固定資產項目貸款無土地使用權證、虛構貸款用途、抵押物難以實現抵押權的情況下,仍安排下屬撰寫虛假調查報告、將貸款材料做到表面合規,最終向該公司違法發放貸款3000萬元。
另外,白某于2020年10月至12月間,受馬力指使,在明知本溪鴻巖礦業有限公司向本溪銀行申請辦理的4300萬元流動資金貸款申請經前期調查存在現金流不足、抵押物期限不足以覆蓋在借款期限內償還全部本金和利息,不符合發放貸款條件的情況下,暗示本溪鴻巖礦業有限公司股東黃鐵成安排財務人員提供虛假財務報表、虛增抵押物價值,安排下屬撰寫虛假調查報告,將貸款材料做到表面合規,最終向該公司違法發放貸款4300萬元。
影響方面,根據本溪銀行股份有限公司出具的情況說明,2020年1月,本溪萬金北京宴有限公司因企業欠息形成不良貸款,本溪銀行股份有限公司向法院提起訴訟,后公司償還利息4000萬元,現雙方已達成和解協議,企業以其抵押資產按評估價56%折抵頂,資產足值,能夠覆蓋本溪銀行貸款本金、利息及全部費用,現等待入賬。
2021年4月,本溪桓仁漫谷度假小鎮有限公司因未按時償還貸款本金及利息形成不良貸款,本溪銀行股份有限公司向法院提起訴訟,現雙方及同盛村鎮銀行已達成和解協議,企業以其抵押資產按評估價56%折抵頂,資產足值,能夠覆蓋本溪銀行及同盛村鎮銀行貸款本金、利息及全部費用,現等待入賬。
被判五年六個月
法院認為,白某身為國家工作人員,利用職務便利,非法收受他人財物,為他人謀取利益,數額巨大,其行為構成受賄罪。另外,白某身為金融機構工作人員,違反國家規定發放貸款,數額特別巨大,其行為構成違法發放貸款罪。
法院決定執行有期徒刑五年六個月,并處罰金人民幣五十萬元;白某退繳的違法所得人民幣一百零三萬三千六百九十二元、美元五萬元依法予以沒收,由本溪滿族自治縣監察委員會上繳國庫。
白某不服一審判決進行上訴,上訴理由是一審認定其為國家工作人員存在錯誤;其從事工作只是貸款發放過程中的一個環節,對貸款最終發放沒有決定性作用,一審判處違法發放貸款罪刑期過重。
二審法院認為,白某作為銀行工作人員,明知所在部門審核貸款存在違反國家貸款規定,仍然接受本溪銀行董事長馬力的授意和指使,安排或暗示相關工作人員制作虛假貸款材料,為貸款進一步通過審核起到了推動性作用。二審駁回白某的上訴,維持原判。
本溪銀行窩案浮出水面
據“本溪市紀委監委”微信公眾號,2021年以來,本溪銀行已有多人被查,其中包括工作人員、科員、支行行長、銀行行長等。
2022年10月27日,本溪市人民政府原副秘書長馬力嚴重違紀違法被開除黨籍和公職。
經查,馬力無視中央八項規定精神,違規收受禮品禮金;在職工錄用等工作中為他人謀取利益并收受財物;違規從事營利性活動;違規安排使用機關食堂經費沖抵走訪接待費;與他人發生不正當性關系;利用職務上的便利或職權、地位形成的便利條件,在發放貸款等方面為他人謀取利益,并非法收受財物;為謀取不正當利益,給予國家工作人員財物。
馬力簡歷顯示,其在2011年12月-2015年12月任本溪銀監分局黨委書記、局長,隨后在2019年9月-2020年11月任本溪銀行黨委書記、董事長,并在2020年11月-2022年8月任本溪市政府副秘書長。
2022年5月17日,本溪銀行平山支行原黨支部書記、行長李季涉嫌嚴重違紀違法接受紀律審查和監察調查。
2022年5月16日,本溪銀行不良資產清收管理中心清收一部科員郗百言涉嫌嚴重違紀違法接受紀律審查和監察調查.
2021年6月4日,本溪銀行公司業務營銷部原工作人員付艷接受紀律審查和監察調查。
來源:中新經緯
主管單位:中國反腐敗司法研究中心
主辦單位:企業廉潔合規研究基地
學術支持:湘潭大學紀檢監察研究院
技術支持:湖南紅網新媒科技發展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