很多“網絡主播”吸金能力驚人,有的靠才藝,有的靠帶貨,合法合規無可厚非,然而,有人卻想借此發“橫財”,直播帶“賭”,結果悲劇。近日,經海曙區人民檢察院提起公訴,某平臺主播何某某因在直播間推廣網絡賭博平臺,誘導粉絲參與賭博,被法院以開設賭場罪判處有期徒刑兩年,并處罰金五萬元。
主播何某某原為某直播平臺的體育賽事主播,經常直播球類比賽,由于講解風格新穎,也擁有了一批自己的粉絲。2019年9月,何某某收到微信好友私信,詢問其是否愿意做賭博網站代理,并以其下線賭客在平臺賭博輸錢的一定比例作為傭金進行誘惑。在利益面前何某某同意了,并在直播間和粉絲群推廣賭博網站鏈接。
“還在猶豫的粉絲別錯過機會”“跟著主播推薦買球隊容易贏”,在熱烈的氛圍下,許多網友一進直播間和粉絲群就跟著興奮起來,不自覺地點擊主播推送的賭博網站鏈接,注冊會員并下注。而這些鏈接其實是境外網絡賭博平臺。
“明面上是在直播體育比賽,私下里卻為賭博行為‘引流’。”承辦檢察官說。何某某在直播過程中,自我包裝為賭球高手,對比賽結果預測準確率高,誘導觀眾在賭博平臺注冊會員充值參賭。而除實時類比賽外,其他的賭博項目輸贏均可由平臺進行操控。截止到案發,何某某共發展了下線用戶140人,代理賬號賺取傭金共計26余萬元。
其中,受害人之一鐘先生從2019年11月至2020年1月,短短三個月,就累計充值80萬元,損失慘重。
檢察官提醒:君子愛財,取之有道。作為直播從業者,必須嚴格規范自身行為,擔任網絡賭博平臺代理、引誘網友走上賭博不歸路,這種行為已涉嫌犯罪,將受到法律嚴懲;作為消費者,觀看網絡直播時要提高警惕,切勿點擊不明鏈接,不要因一時誘惑喪失理智,被賭博等違法犯罪“收割”。
來源:寧波晚報(記者 殷欣欣 通訊員 陳璐萍 高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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