雖然到了秋分時節,但奔走在審查調查一線的湖南省婁底市紀委監委第七審查調查室的同志們依然汗流浹背。“被審查調查人曾經主政一方,涉及的領域比較廣,我們一定要把案件辦成經得起檢驗的鐵案。”室主任楊俊杰鼓勵大家。
婁底市紀委監委第七審查調查室是一支由4名轉隸干部和1名“老紀檢”組成的辦案“新軍”。自2018年成立以來,該室堅持以鐵的紀律、嚴的要求、高的質量鍛造過硬隊伍,共立案30件,黨紀政務處分25人,移送審查起訴5人,取得了良好的政治效果、紀法效果、社會效果。2023年1月,婁底市紀委監委第七審查調查室被評為湖南省紀檢監察系統先進集體。
“多虧市紀委監委的同志除掉了盤踞婁底的‘毒瘤’,市場壟斷被打破后,婁星區的工程爆破價格終于恢復正常了,我們更有信心做好項目了。”前不久,面對前來回訪的七室同志,婁底市婁星區一工程施工單位負責人高興地說,企業能夠輕裝上陣,要感謝七室對婁底市公安局婁星分局治安管理大隊原大隊長吳正平的及時查處。
吳正平在任期間,為撈取好處,幫助涉黑涉惡首要分子肖某等人壟斷市場,要求轄區內9家營利性爆破作業單位進行整合。在他的“協調”下,4家公司同意整合為一家,另外5家并未同意。吳正平則想方設法刁難這5家企業,導致其長期停業。由于整合后的公司一家獨大,且黑惡勢力摻雜其中,婁星區工程爆破價格迅猛上漲,工程建設成本大幅增加,在當地造成惡劣社會影響。
該案涉案人數多、時間跨度長、社會關注度高,涉案人員還就關鍵事實進行了串供,“打傘破網”工作面臨重重困難和壓力。
七室迎難而上,迅速成立專案組,挑選了20余名辦案骨干,集中精力、集中時間、集中力量組織辦案,并與公安機關協作深挖徹查涉黑涉惡腐敗和“保護傘”問題。最終,吳正平被開除黨籍、開除公職,并因犯受賄罪、徇私枉法罪被判處有期徒刑五年六個月。該案共立案審查調查48人,其中政法干警31人,查處“保護傘”6人,查處涉黑涉惡黨員干部9人,涉案人員均受到了查處。案件辦結后,在專案組的督促下,婁星區全面整治和規范了爆破市場,營商環境持續優化。
2020年8月,七室接受任務辦理湖南省紀委監委指定管轄并交辦的攸縣縣委副書記、縣長蘇濤涉嫌嚴重違紀違法案。當辦案人員找到蘇濤的妻子李某了解情況時,李某聲淚俱下地說:“我真的什么都不知道,我們夫妻之間感情不和,他的事情我一概不知。”這其實是蘇濤和李某在被留置前為對抗組織審查調查早就準備好的“臺詞”。
對此,辦案人員堅持以紀說人、以理服人、以情感人。針對李某最牽掛其兒子的情況,七室安排專人到株洲李某家里了解情況,將其父母、兒子的近況告知李某,讓其安心。留置期間,恰逢李某40歲生日,辦案人員專門為李某準備了蛋糕為其過生日。同時,辦案人員結合李某的情況,為其分析違紀違法事實的性質以及后果,列舉違紀違法案例,讓李某充分感受到了組織的良苦用心。也正是這種看得見、感受得到的關懷,感化和觸動了李某,促使其如實交代了蘇濤的違紀違法事實,為案件的突破起到了重要的作用。
2021年8月底,婁底市住建局原黨組書記、局長、二級巡視員黃大生被留置接受審查調查。黃大生曾長期在婁底經開區、婁星區及市住建局等單位擔任主要領導,多次擔任重大項目指揮長,手握工程項目大權,可謂“樹大根深”。留置之初,他自恃已經與相關涉案人員訂立了攻守同盟,做足了串供和反調查準備,頑固對抗組織審查調查。
“這又是一個難啃的‘硬骨頭’。”面對線索籠統抽象、涉案人員多、取證難度大、時間跨度長等諸多不利因素,辦案人員先后赴北京、江西、重慶、長沙等地調查取證,通過查詢房產信息、篩查銀行流水等方式,查實了黃大生的利益關系人、財產保管人以及行賄人員,查實了黃大生涉嫌受賄的具體事實及部分財產去向,為全面查清黃大生違紀違法犯罪事實奠定了堅實基礎。
對黃大生采取留置措施當天,七室聯合婁星區紀委監委,組織4個行動小組同時開展行動,僅在黃大生住宅現場就查獲大量現金、黃金制品以及高檔白酒。七室通過深挖徹查,最終查明黃大生違反黨的紀律以及涉嫌受賄犯罪的事實,共計留置7人,運用監督執紀“四種形態”處理教育干部220余人,移送問題線索30余人次,追繳違紀違法犯罪資金數千萬元。
在全力推進案件查辦的同時,七室注重深入研究發案根源,力求達到查處一案、警示一片、治理一域的綜合效應。
在查處黃大生嚴重違紀違法犯罪案件后,七室聚焦“一把手”這個“關鍵少數”,提出工作建議,助推婁底市出臺貫徹落實《中共中央關于加強對“一把手”和領導班子監督的意見》、婁星區出臺《關于加強對“一把手”和領導班子監督的20項措施》等文件,進一步推動各類監督向“一把手”聚焦。
同時,針對案件查辦過程中暴露出的制度性、系統性、行業性問題,七室及時通報相關主體單位開展自查自糾,對黃大生嚴重違紀違法犯罪問題在全市處級以上單位進行通報,組織全市70余名市直單位和縣市區主要負責人到黃大生案庭審現場進行旁聽,強化教育警醒,充分發揮案件查辦治本功能。
來源:中國紀檢監察報 通訊員 蘇沁怡 黃首記
主管單位:中國反腐敗司法研究中心
主辦單位:企業廉潔合規研究基地
學術支持:湘潭大學紀檢監察研究院
技術支持:湖南紅網新媒科技發展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