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國家市場監督管理總局統一部署,天津市各級市場監管部門聚焦民生領域群眾反映強烈、社會輿論關注的突出問題,重拳打擊“神醫”“神藥”虛假違法廣告,查辦了一批案件?,F將部分典型案件公布如下:
案件一:天津市濱海新區市場監管局查處美安心(天津)醫療美容門診有限公司發布虛假廣告、進行虛假宣傳案
2023年5月9日,天津市濱海新區市場監管局查處美安心(天津)醫療美容門診有限公司發布虛假廣告、進行虛假宣傳的違法行為,作出罰款6萬元的行政處罰。
2022年9月,天津市濱海新區市場監管局接市民舉報稱,當事人在某平臺發布“微針美膚絲麗532”為虛假廣告。經查,當事人發布“微針美膚絲麗532足量5毫升”的行為,宣傳的服務形式與實際情況不符;另查,當事人于2022年10月15日在其經營場所內懸掛醫師宣傳牌,介紹張某醫師為“整形美容外科主任醫師”,并于2023年1月3日在某平臺“美安心醫療美容”店鋪介紹張某為“主任醫師”。經執法人員詢問,當事人自述張某實際為主治醫師,并非主任醫師,且無法提供張某主任醫師的相關證明。當事人的行為違反了《中華人民共和國廣告法》第二十八條第二款第(二)項及《中華人民共和國反不正當競爭法》第八條第一款的規定,天津市濱海新區市場監管局依法對當事人作出行政處罰。
本案中,當事人通過某平臺發布虛假廣告、進行虛假宣傳,擾亂了美容行業市場的正常秩序。市場監管部門持續規范互聯網廣告活動,保護消費者的合法權益。
案件二:天津市河北區市場監管局查處天津市分眾彤盛廣告傳播有限公司發布違法廣告案
2023年4月27日,天津市河北區市場監管局依法對天津市分眾彤盛廣告傳播有限公司發布違法廣告的違法行為,作出沒收廣告費用2000元,并罰款20萬元的行政處罰。
2023年1月4日,天津市河北區市場監管局執法人員對天津市河北區北岸華庭小區電梯廣告進行現場檢查,現場發現“潓美氫氧氣霧化機”的宣傳海報涉嫌存在使用國家機關名義或者形象的情形。經查,該醫療器械廣告使用國家機關紅頭文件照片作為宣傳內容,存在使用國家機關名義或者形象的情形,當事人作為廣告發布者,其行為符合使用國家機關名義或者形象發布廣告的違法行為構成要件;同時,該廣告未經廣告審查機關審查準予許可,當事人行為符合發布未經審查的醫療器械廣告的違法行為構成要件。當事人的行為違反了《中華人民共和國廣告法》第九條第(二)項及第四十六條的規定,河北區市場監管局依法對當事人作出行政處罰。
這種借助社會公眾對國家機關的信任謀取不正當利益的行為,不僅有損國家機關公平公正的形象,也會對其他市場主體構成不正當競爭。當事人作為廣告發布者,未對其承接的廣告業務內容進行嚴格審核,發布違規廣告,極易誤導消費者消費,給公眾帶來巨大損失。
來源:央廣網(記者褚夫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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