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6日,正義網記者從最高人民檢察院獲悉,遼寧出版集團有限公司原副總經理趙毅(副廳級)涉嫌貪污一案,由遼寧省監察委員會調查終結,移送檢察機關審查起訴。經遼寧省人民檢察院指定管轄,由遼陽市人民檢察院審查起訴。日前,遼陽市人民檢察院依法以涉嫌貪污罪對趙毅作出逮捕決定。該案正在進一步辦理中。
串供并偽造證據
對抗組織審查
據中央紀委國家監委網站10月9日消息,趙毅被開除黨籍和公職。
經查,趙毅喪失理想信念,背棄初心使命,對黨不忠誠不老實,串供并偽造證據對抗組織審查,長期搞迷信活動;無視中央八項規定精神,違規收受禮品禮金,違規使用公務用車;違反組織原則,個人決定重大問題,違規調轉和提拔相關人員;違規經商辦企業、領取兼職單位補貼、違規報銷費用;違規虛開發票、虛增利潤及收入;紀法底線失守,利用職務上的便利,非法占有公共財物。
趙毅嚴重違反黨的政治紀律、組織紀律、廉潔紀律、工作紀律、生活紀律,構成嚴重職務違法并涉嫌貪污犯罪,且在黨的十八大后不收斂、不收手,性質嚴重,影響惡劣,應予嚴肅處理。依據《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中華人民共和國監察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公職人員政務處分法》等有關規定,經遼寧省紀委常委會會議研究并報遼寧省委批準,決定給予趙毅開除黨籍處分;由遼寧省監委給予其開除公職處分;收繳其違紀違法所得;將其涉嫌犯罪問題移送檢察機關依法審查起訴,所涉財物一并移送。
同公司原董事長涉嫌受賄罪已被公訴
據最高人民檢察院8月11日官方消息,遼寧檢察機關依法對遼寧出版集團有限公司原黨委書記、董事長楊建軍(正廳級)涉嫌受賄案提起公訴。
遼陽市人民檢察院起訴指控:被告人楊建軍身為國家工作人員,利用職務上的便利,為他人在企業經營、項目審批、工作調動、職務晉升等方面提供幫助,非法收受他人財物,數額特別巨大,依法應當以受賄罪追究其刑事責任。
來源:檢察日報正義網
主管單位:中國反腐敗司法研究中心
主辦單位:企業廉潔合規研究基地
學術支持:湘潭大學紀檢監察研究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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