員工被要求寫董事長講話心得,字數不符罰款5元/字
近日,有網友發文稱,武漢一公司因員工未按照要求提交心得體會,而被通報處罰。
公司發布的文件稱,員工緊緊圍繞年終大會“董事長總結講話”撰寫學習心得體會,字數800-1000字,要求感悟深透,文字精練。經公司檢查發現,部分干部、員工違反要求,不按規定字數提交心得體會,現對超出/不足字數要求的員工按照5元/字的標準處罰。
網傳的處罰通報截圖
處罰通報中,共381名員工因字數不符合要求被罰款,有員工超字數1398字被處罰6990元,還有員工因與其他員工有重復內容342個字,處罰1710元。不過,通報最后表示,本著“教育為主,懲前毖后”的原則,對上述人員從輕處罰,超出200元的統一按200元標準處罰,由集團人力資源管理中心從2025年2月份工資中扣除。
該公司工作人員曾回應稱,企業有規章制度,違反了就有懲處,公司本意不想讓大家在文字上花費太多功夫,洋洋灑灑寫兩三千字是浪費時間。
最新進展:
涉事公司暫未扣款 當地勞動監察大隊介入
2月11日下午,記者從武漢市經濟開發區勞動和社會保障監察大隊了解到,已接到涉事員工家屬投訴電話,已經與天源環保公司就此事溝通,“因為它現在還沒實際扣款處罰,不是既定事實,只能與他們溝通。如果后邊真的罰款了,我們會依法依規進行處理。”
網友炸鍋:
有人質疑,有人理解
許多網友表示太奇葩,這種規定完全忽略了員工真實的心得體會!
不少人質疑公司是否有正當理由這樣做,猜測這種規定或是盈利行為。
律師解讀:
企業罰款行為不合法
湖北熾升律師事務所律師吳興劍表示,公司制定涉及勞動者切身利益的規章制度或重大事項,需經民主程序平等協商確定,公示后明確告知勞動者。該公司以字數超出或不足為由進行罰款的行為,侵犯了員工的合法權益,即便公司在員工撰寫前就公布了相應的處罰規則,處罰也不合常理。
嚴格來說,一般的用人單位不具有罰款權,罰款是《行政處罰法》賦予國家執法機關的權力,比如,公安局罰款等。
針對公司這種不符合常理的罰款規則,員工可以向勞動部門投訴,如果投訴不能解決的話,員工可以向勞動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
來源:綜合經視直播、荔枝新聞、中國新聞周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