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應在4月30日披露的2023年年度報告,卻在7月5日才“姍姍來遲”,至此普利制藥(300630.SZ)已因年報“難產”停牌兩月之久。今日普利制藥公告了兩份告知書,其一,由于未按期披露2023年年度報告,公司及一眾高管將受到警告和罰款處罰;其二,公司又收到一份來自證監會的立案告知書。
7月7日晚間,普利制藥先后公告收到《行政處罰事先告知書》及《立案告知書》。
據公告顯示,普利制藥及相關當事人于近日收到中國證券監督管理委員會海南監管局下發的《行政處罰事先告知書》。經查明,截至4月30日,普利制藥未按期披露2023年年度報告。普利制藥時任董事長、總經理范敏華和時任董事、副總經理、財務總監羅佟凝,應當對普利制藥未按期披露2023年年度報告的行為承擔主要責任,是本案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
海南證監局擬決定:對普利制藥責令改正,給予警告,并處以100萬元罰款;對普利制藥時任董事長、總經理范敏華給予警告,并處以40萬元罰款;對時任董事、副總經理、財務總監羅佟凝給予警告,并處以30萬元罰款,公司及相關人員享有陳述、申辯并要求聽證的權利。
而在另一則公告中,公司又收到一份來自證監會的立案告知書,因涉嫌信息披露違法違規,普利制藥已被證監會立案。
普利制藥同時在公告中表示,前期因公司2021年、2022年年度報告中營業收入、利潤等財務信息披露不準確,被要求進行相關自查整改工作。根據自查,公司對2021年、2022年合并財務報表和母公司財務報表進行會計差錯更正及追溯調整,上述會計差錯更正及追溯調整涉及多個會計年度且金額較大。目前,公司正在被中國證監會立案調查,相關情況以最終調查結果為準。
公告中公司特別提示“若后續經中國證監會行政處罰認定的事實,公司觸及《深圳證券交易所創業板股票上市規則》規定的重大違法強制退市情形,公司股票將被實施重大違法強制退市。”
時間回溯到4月29日晚間,據公司公告顯示,由于在4月16日收到海南證監局出具的《關于對海南普利制藥股份有限公司采取責令改正措施的決定》,海南證監局在現場檢查中發現公司2021年、2022年年度報告中營業收入、利潤等財務信息披露不準確,要求公司對相關年度營業收入、利潤等財務信息的真實性、準確性進行自查。
而因公司當時尚未自查完畢,導致無法按時完成2023年年報編制工作,未在法定期限內(2024年4月30日)披露2023年年度報告及2024年第一季度報告。
4月30日,普利制藥股價暴跌18.75%,截至4月30日收盤,公司股價為12.35元/股。同日公司收到深交所創業板公司管理部出具的《關于對海南普利制藥股份有限公司的關注函》。
根據《深圳證券交易所創業板股票上市規則》的規定,普利制藥股票及可轉換公司債券于5月6日起開始停牌,至今仍在停牌狀態。
根據規定,如公司在股票停牌兩個月內仍未披露2023年年度報告,則公司股票將在停牌兩個月屆滿的次一交易日披露股票交易將被實施退市風險警示的公告。
而因普利制藥未在法定期限內披露2023年年度報告,涉嫌信息披露違法違規,公司于5月8日收到中國證監會《立案告知書》,證監會決定對公司立案。
7月5日,就在距停牌屆滿兩個月之際,普利制藥終于將這份“難產”的年報“踩點”公之于眾,據年報顯示公司調減2021年度營業收入2.10億元,調減2021年度凈利潤1.12億元;調減 2022 年度營業收入1.87億元,調減2022年度凈利潤1.26億元。此外2023年度,公司實現營業收入13.04億元,同比下降19.43%,凈利潤為8592.29萬元,同比下降70.87%,扣非凈虧損1256.74萬元,同比下降104.61%。
來源:財聯社
記者: 何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