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醫保部門根據轉辦線索,調查發現當事人深圳市立豐大藥房有限公司圳美分店,涉嫌存在為非定點零售藥店深圳洪福堂南北藥行有限公司刷卡進行醫保結算行為。
經深圳市醫保部門查明,當事人員工通過掃描深圳洪福堂南北藥行員工提供的參保人段某醫保電子憑證照片,為洪福堂南北藥行進行醫保結算,并在醫療費用結算單上冒簽參保人姓名和手機號碼,涉及違規使用醫保基金共計662.00元。
依據《深圳市醫療保障定點零售藥店服務協議書》的有關規定,當地醫保部門作出以下處理:1.責令改正,追回當事人違規使用醫保基金662.00元;2.約談企業負責人;3.解除醫保協議,取消該藥店定點零售藥店資格,3年內不受理其申請成為定點零售藥店;4.違法行為通報至市場監督管理部門。
汕尾市醫保部門根據群眾舉報線索,調查發現當事人汕尾大參林藥店有限公司海豐上埔分店涉嫌存在以欺詐手段騙取醫保基金行為。
經汕尾市醫保部門立案查明,當事人員工陳某明伙同梁某杰,協助參保人員利用醫保待遇套現醫保基金,涉嫌騙取醫保基金15177.76元。
依據《醫療保障基金使用監督管理條例》有關規定,當地醫保部門作出以下處理:1.追回被騙取的醫保基金,并對當事人處被騙取醫保基金數額2倍罰款;2.將案件移交至公安機關偵查處理;3.暫停撥付當事人醫保結算費用。
廣州日報·新花城記者何雪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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