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19日,中國裁判文書網(wǎng)披露,時任文和友食品公司法定代表人的廖某等3名文和友食品科技有限公司員工因犯職務(wù)侵占罪、非國家工作人員受賄罪被法院判刑,涉案金額超百萬元。
2019年,長沙芙蓉區(qū)法院一審還判決自稱文和友海信店采購經(jīng)理的黎某,離職后騙取合同保證金、小龍蝦等財物價值共91萬余元,黎某犯合同詐騙罪,判處有期徒刑五年六個月,并處罰金人民幣八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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